远程审方不得替代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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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审方不得替代执业药师,并不得作为零售企业的许可依据和准入条件……”日前,《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该省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管理对零售企业提出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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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类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该《通知》明确,在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及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处方审核,作为其所属门店处方审核、开展药事服务的补充,解决门店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无法销售处方药的问题。

    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包括单体药店和零售连锁门店,不包括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下同)必须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单体药店和2016年1月1日后首次批准开办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必须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

    《通知》明确,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可设置过渡期,实施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其中,市(州)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原则上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尽快配备配齐执业药师;乡镇及农村地区的现有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确有困难的,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及以上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间,已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标准不得降低。2025年12月31日止,全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均须配备执业药师。

    另外,符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人〔2015〕165号)有关政策,仍在零售药店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从业药师,可以继续作为执业药师使用,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远程审方不得替代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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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药师应符合四项要求、六类条件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0〕25号)规定,日前包括黑龙江、辽宁等省分别发文对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作要求,对过渡期从业药师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说明。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局关于对药品零售企业从业药师使用管理的通告》明确,具备条件的从业药师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其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药品零售企业,视为符合执业药师配备要求。

    《通告》明确,适用延长从业资格有效期的从业药师应同时符合六类条件,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的黑龙江省从业药师确认登记名单内人员;持有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且未获得执业药师资格;现仍在原单位从业或按要求变更登记;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连续参加继续教育;相关素质、能力、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无严重违反从业规定行为。

    从业药师在从业过程中应符合四项要求:不得随意变更从业企业,所在企业不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时,方可向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且不得跨省登记;未经变更登记自行变更从业企业的,将被取消(不再具有)从业药师资格;从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不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者,取消其资格;考取执业药师资格或因健康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业的,应主动报请管理部门注销其从业登记。

    “使用从业药师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药师的管理。”此外,《通知》强调,已配备了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使用从业药师替换执业药师;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只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除外)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从业药师管理档案,加强对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从业药师使用和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反从业行为的,注销其从业登记。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准确掌握政策,处理好发展执业药师和做好从业药师过渡工作关系。既要充分发挥过渡期内从业药师弥补执业药师不足的作用,又要积极推进执业药师的发展,促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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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过渡期并非一成不变

    去年11月,一纸《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让许多中小连锁和单体药店松了一口气。为缓解配备难题,国家药监局提出配备差异化的探索并设置5年过渡期,不少药店在执业药师的配备上甚至产生了侥幸心理。实际上,除了政策因素,市场竞争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5年的过渡期可能并不能让这些药店安然度过。

    目前,无论是四大民营上市连锁还是各省区域龙头,都在不断把网络下沉,有了过渡期,不再受原先开新店必须配置执业药师规定的限制,拓展县级城市和乡镇市场的步伐将会加快,这会导致一部分实力弱小的药店出局。此外,新冠疫情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和行为,再加上政府的鼓励,网订店取、网订店送将成为常态,门店的覆盖范围随之扩大,密集布点失去意义,裁减多余是必然趋势,就像银行正在大量减少的柜员机。

    跨境者的步伐也在加快,如2019年12月中国邮政在宁夏开了第一家药店后,至今已在北京、四川、河北、江苏等地开设了便民药店,去年11月18日,邮政又和天津的老百姓合作开了便民药店,经营处方、OTC药品、中成药等。强强联合,对小药店的杀伤力更强。

    设置过渡期并非一成不变,为了达成“坚持和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这一目标,《通知》中提出各地要“逐年提升本行政区域内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比例”,即可能会采取分阶段、分区域的分式来推进,最终达到全部配备的要求。药店应该有清醒认识,不能因政策的利好而放松,对政策推动的药店洗牌效应做充分的评估,并提前制订应对措施。

注意事项

  •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远程审方不得替代执业药师”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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