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及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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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是对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实行一次课征制,以价格为计税标准,单位或者个人购置汽车时,应按现行税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以下是给大家整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及征收范围等的内容,来一同了解下吧。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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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是。此处的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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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相关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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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注意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是指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应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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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逾期申报缴纳要加收滞纳金吗?
车辆购置税逾期缴纳,需要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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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使用的未完税车辆加收滞纳金时,如何确定滞纳税款之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3号)第三条规定:
(一)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除了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第六条规定确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外,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已使用未完税车辆,纳税人在补办纳税申报时,滞纳税款之日分别按以下情况确定:
1.纳税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注明的时间超过(含)3年的或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3年追溯期确定滞纳税款之日。
2.对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已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机动车行驶证》标注的车辆登记日期确定滞纳税款之日;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车辆合格证明上标注的出厂日期后60日确定滞纳税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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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税收滞纳金怎么做账?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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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注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规定,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因此,车量购置税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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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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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置车辆逾期缴纳车辆购置税,是否要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逾期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除了补缴税款,还应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车辆购置税税率多少?
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