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旅行社补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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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旅游业受到严重影响。为缓解广州市旅行社经营困难,助力行业复苏,日前,广州发布《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对我市旅行社给予扶持补助的通知》,决定给予旅行社一定的扶持补助,是针对经营困难旅行社提出的。广州将成立广州市旅行社扶持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旅行社与旅游饭店管理处、财务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广州地区旅行社协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旅行社与旅游饭店管理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旅行社扶持补助发放工作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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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为:
在广州依法注册并纳税的旅行社(含分公司),因取消原计划于1月24日至2月29日出发或接待的包价旅游团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造成严重资金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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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补助条件:
1.旅行社于2020年5月31日前与旅游者或外地组团旅行社达成协议,且实际履行完毕(签订延期出行协议的视为履行完毕)的游客数量达到退团退费涉及游客总数的95%以上;
2.未发生因群体性退款纠纷造成不良影响;
3.未出现违规出团或接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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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1.对退团退费涉及游客数量在前50位的旅行社分10个等次给予一定的扶持补助。每家旅行社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最低为5万元。
具体标准如下:
2.若多家旅行社出现退团退费涉及游客数量相同的情况,则按各旅行社于2020年5月31日前与旅游者或外地组团旅行社达成协议,且实际履行完毕的游客数量达到退团退费涉及游客总数的百分比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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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请流程:
申报材料:旅行社申请扶持补助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广州市旅行社扶持补助申报表;
(3)因疫情引发的退团退费旅游者信息汇总表;
(4)营业执照副本;
(5)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6)地接旅游团队还需提供:
①旅游团队操作计划书或工作单;
②旅行社与外地组团社签订的退团协议或退团确认单;
(7)组团还需提供:
①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书;
②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退费(或延期出行)协议书或确认单;
③旅行社给旅游者的退费(延期出行)记录,如转账记录等。
各申报单位将(1)(2)(3)项资料按要求整理好(原件,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楼104室(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旅行社与旅游饭店管理处),联系人:韩卫李海舟,联系电话:81078226,81078281。同时,将盖好章的(1)(2)(3)项资料的PDF扫描件及未盖章的电子文档(EXCEL表格)发送至市文广旅局旅行社与旅游饭店管理处邮箱LXSGLC@126.com。
申报单位虚构申报材料,骗取补助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追回补助资金,列入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司法机关处理。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