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文章 >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关于开工和竣工的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关于开工和竣工的知识点

发布时间:2021-10-21 11:28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496

二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北京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导语】为什么有的学员现在在等成绩,有的人考完就知道能过?说到底,准备充分的人,不需要吃担惊受怕的苦,社会人备考最大的难关不是教材和试题,而是没时间,所以现在就有了备考意识的你,只要提前动起来,可能就迈过了最大的槛!小编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关于开工和竣工的知识点的内容,一起来看一下吧!

22.png

开工日期

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1)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2)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3)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对竣工日期无争议: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2.对竣工时间争议的司法解释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有约定从约定;未约定的,可以认定约定期限为28日)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级建造师相关文章推荐

|

二级建造师最新文章推荐

|

二级建造师最新经验推荐

  • 环球网校

    15:00-18:00 15:00-18:00

    一建考情分析免费领,了解考点分布

    一级建造师

  • 李芊

    19:00-20:42 19:00-20:42

    法律视角解读-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经理

  • 赵志刚

    19:00-20:41 19:00-20:41 10月06日 19:00-20:4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基础认知

    项目经理

  • 曹骏

    20:00-22:00 20:00-22:00 10月07日 20:00-22:00

    AI副业掘金黄金期 AI自媒体流量变现5大赛道案例全解

    AI自媒体

  • 王涛

    19:00-21:00 19:00-21:00 10月09日 19:00-21:00

    别让学历成为你的"绊脚石"

    自学考试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京网文(2021)2566-713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1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