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文章 > 工程垫资施工,对垫资款应如何处理

工程垫资施工,对垫资款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18 11:53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1833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工程垫资作为建筑市场中的常见承接工程的条件,一直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否定,但建设主管部门的文件并不会影响合同效力。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虽未明确承认垫资的效力,但是规定的内容实际是支持垫资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对垫资以及垫资的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对垫资没有约定,应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即根据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确定支付时间以及利息的起算时间。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如果双方对垫资有约定的,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利息。如果双方并未对垫资期间支付利息进行约定,不支持施工单位要求支付利息的主张。在按照欠付工程款方式处理垫资款时,如果合同中对工程款逾期支付违约金或者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处的约定并没有否定高出同期贷款利率的内容。如果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没有约定的只能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一级建造师相关文章推荐

|

一级建造师最新文章推荐

|

一级建造师最新经验推荐

  • 环球网校

    15:00-18:00 15:00-18:00 02月28日 15:00-18:00

    分阶段提分,名师带你突破瓶颈

    一级建造师

  • 苏一老师

    20:00-21:30 20:00-21:30 03月05日 20:00-21:30

    PPT这样做,效率提升90%

    Office办公软件

  • 环球网校

    19:30-20:30 19:30-20:30 03月13日 19:30-20:30

    DeepSeek工程管理应用

    一级建造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京网文(2021)2566-713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1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