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师执业的合法行医算不算是守法但不是立功

2019-11-08 17:45 2022浏览 7回答
有医师执业的合法行医算不算是守法但不是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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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
1楼 · 2019-11-08 18:05.采纳回答

   有执业医师证但不在执业地点行医能否构成合法行医:

  据有关报道: 2019年,北京成为试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试点城市,制定了《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方法(试行)》,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截至2019年6月,本市合计有2116名医师操持了多点执业注册,执业范围触及外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个专业。操持多点执业的医师第一执业地点以公立三级和二级医院为主,第二执业地点以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等医疗机构为主。

   此次修订是对《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方法》的初次修订,希望经过调整完善,为医师多点执业“松绑”。修订后的新方法最重要的改动是,取消了原方法中对执业地点数量上只能在二至三个医疗机构展开诊疗活动的限制。

   所以有执业医师证但不在执业地点行医能否构成合法行医不能混为一谈,要看详细情形:

   一、在特定状况下,不属于合法行医:

  1、医生的医疗行为虽然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或范围,但假如事前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的;

  2、虽然事前未经过同意,但属于紧急状况下的救治行为,则阻却守法性,自然不能以立功论处。例如,医疗专家被邀停止异地会诊;医生在有关部门的倡议下展开卫生下乡活动;医生在出差或度假时期,对遇到的突发疾病的人施行的紧急救助行为,等等。

   二、假如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或范围的医疗行为未经同意,又不属紧急状况下的救治行为,应定性为合法行医。

  例如,在具有个人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中行医的人员,私设团体门诊;在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的合法医疗机构中行医;外科医师做阑尾切除手术;牙科医师对妇科疾病停止诊断等,都属于合法行医。

  但合法行医行为能否构成立功,还要看情节能否严重,关于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合法行医罪论处;关于情节细微危害不大的,可由行为人所属单位给予行政奖励,或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例如,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受聘到新的合法医疗单位后未及时停止执业变卦注册,其行为仅属守法行为,理应遭到行政处分,但不构成合法行医罪。

套取
2楼-- · 2019-11-08 18:22

  不在执业地点行医能否构成合法行医不能混为一谈。那要看详细状况,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一、特定状况下,不属于合法行医:

  1、医生的医疗行为虽然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或范围,但假如事前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的。

  2、虽然事前未经过同意,属于紧急状况下的救治行为,则阻却守法性,自然不能以立功论处。例如,医疗专家被邀停止异地会诊;医生在有关部门倡议下展开卫生下乡活动;医出差或度假时期,遇到突发疾病的人施行的紧急救助行为,等等。

  二,定性合法行医:

  例如,具有个人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中行医的人员,私设团体门诊;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的合法医疗机构中行医;外科医师做阑尾切除手术;牙科医师对妇科疾病停止诊断等,都属于合法行医。

  合法行医行为能否构成立功,要看情节能否严重,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合法行医罪论处;情节细微危害不大的,可由行为人所属单位给予行政奖励,或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例如,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受聘到新的合法医疗单位后未及时停止执业变卦注册,其行为仅属守法行为,理应遭到行政处分,但不构成合法行医罪。

找你
3楼-- · 2019-11-08 18:21

算的,执业医师法明白规则了,医师要在执业证书上规则的医院和科别停止执业。假如没有获得执业证书,必需在其他有相关证书的医师的指点下行医。不能独自下医嘱和值日班等医疗行为。并且,即便你有的是本医院的执业证书,假如跨科别行医,也是合法行医,要受相应的处分。比方同一个医院的外科医生去儿科看病了,那也是守法的。你没有执业证书,是不能独自行医的。

工艺
4楼-- · 2019-11-08 18:16

假如你是正常的行医,你只由于没有营业执照,只能说你是守法,但谈不上是立功。

颜如忆01
5楼-- · 2019-11-08 18:15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西安乡卫生院女医师李华珍,于1996年6月至2000年7月20日受聘于柳州航运总公司职工医院。2000年7月19日李华珍在该医院下属的河西门诊行医时,一病人因发热求医,李华珍给予青霉素输注,输药前李华珍医师依惯例为病人做了青霉素过敏实验。该病人在输完药回家后一个多小时死亡。时期李华珍应患方门槛出诊,惯例察看未发现异常。半小时后李华珍再应门槛出诊时,病人已“心跳微弱”经抢救无效病人死亡。病人的死因经公安局法医尸检

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均以为能够死于青霉素过敏。

病人死亡的第二天李华珍就被柳州市柳南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合法行医罪刑事拘留,后被拘捕并一审讯处10年徒刑,经李华珍上诉二审法院吊销了原判。2001年9月25日柳南区人民检察院以现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回起诉并在两天后做出不予起诉的决议,李华珍在被羁押435天后释放。

2002年5月10日李华珍提出政府赔偿的门槛,9月26日李华珍再次被捕。

依据上述现实,我以为:

一、 李华珍不构成合法行医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则,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合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合法行医罪。依据该法律规则合法行医罪的主体仅指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假如是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基本不存在合法行医罪的成绩。从现有材料看李华珍系“柳州市柳城县西安乡卫生院”医师,阐明李华珍有从业资质,故李华珍不是合法行医罪的主体。

二、李华珍能否恪守执业注册的地点、范围仅是行政守法与否与立功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则: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依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方法》第二条第一款也做了相同的规则。根据上述规则执业医师除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外该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从现有资料看,李华珍是乡卫生院的医师,其注册地点能够在其乡卫生院,但从1996年6月至事发的2000年7月19日李华珍“受聘于”柳州航运总公司职工医院。由于从现有资料无法看出李华珍能否停止了变卦注册,因而有两种能够:

其一、李华珍已从乡卫生院变卦注册至职工医院,则李华珍的行为完全是合法的,理应遭到《执业医师法》的维护。

其二、李华珍未停止变卦注册,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方法》第十九条的规则李华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但李华珍却不断在执业,故李华珍的行为违背了该《暂行方法》、《执业医师法》,其行为是一个守法行为,理应遭到行政处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守法与立功有着一模一样的外延,古代刑诉的理念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均门槛严厉罪刑法定准绳,即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分,因而即使是李华珍未根据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行医也不构成合法行医罪。

所以我们说不论李华珍的执业注册地点在哪里,其行为均不影响合法行医罪的立功构成,本案中李华珍不应因执业注册地点不同而被认定为“合法行医罪”。

三、 李华珍可以门槛政府赔偿

依据《政府赔偿法》第十五条的规则对没有立功现实的人错误拘捕的,受益人有获得赔偿的权益。

本案中2001年9月25日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决议对李华珍不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则我国现行不起诉分为三种:法定不起诉、酌量不起诉和证据缺乏不起诉,上述三种不起诉的情形中只要法定不起诉(即构成立功但在特定要求下法律不再追查)不可以门槛政府赔偿,其他两种情形均可门槛政府赔偿。从现有资料看李华珍不属于“犯了罪但因有法定情形法律不予追查”这种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故李华珍有权门槛政府赔偿。

四、 再次拘捕成绩

一个被不起诉的人可不可以因原来行为再次被拘捕,答案是一定的:可以!但要求只要一个:发现了新的现实和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决议!

本案中李华珍的再次被捕是不是有这种能够呢?能够性是有的,但我团体以为这种能够性微乎其微,理由是:

本案是一个案情和证据都比较复杂的案子,影响本案成立的最重要的要求只要一个:李华珍是不是执业医师。若李华珍是执业医师则其不构成合法行医罪(但若职业严重不担任任,形成病人死亡则可构成医疗事故罪);若李华珍不是执业医师则2001年9月27日就不应释放李华珍!

从以上剖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释放李华珍时本案案情该当曾经查清,不应再以涉嫌“合法行医罪”拘捕李华珍,由于本案复杂的案情曾经经过了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的批捕→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的庭审,尤其是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抗辩→一审法院对现实的审查→一审法院做出判决→二审法院在上诉审中的审查,如此漫长的阶段均未思索李华珍及其代理律师对现实的陈说和调查取证,仅是公、检、法机关要经过的层层“关卡”,在这一关一关的审查中这么复杂的案情早就该当查清了,因而本案不大能够存在关于能否构成合法行医罪又发现“新的现实和证据”成绩。

李华珍是不是能够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拘捕呢?独一的能够是病人的死因有新的说法“李华珍大夫在执业中严重不担任任”,但一个急性低热病人大夫诊疗未见特殊异常给予青霉素医治且做了皮试很难说得上“严重不担任任”,李华珍在每次病人门槛出诊时均予以了处置也很难说得上“严重不担任任”。

李华珍为什么会再被拘捕呢?

都是门槛政府赔偿惹得祸——我团体以为!

综上所述,我以为李华珍不构成合法行医罪,李华珍有权门槛政府赔偿!再次拘捕李华珍没有道理!

医师落难之时,将是人民生命安康得不到保证的开始!

是为医生维权的时候了!

dlj
6楼-- · 2019-11-08 17:59

  没有执业答应证,私自为别人看病属于合法行医。

  由于,为别人行医必需有执业答应证,单纯的医师证不能私自展开行医活动。

  合法行医构成立功的要追查刑事责任。

   《刑法》规则如下:

  第三百三十六条 【合法行医罪】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合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安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形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后座
7楼-- · 2019-11-08 17:59

这个不一定算合法行医。

北大隶属第一医院前两年出了个很有意思的事情,详细你可以百度。

由于参与医师资格考试到执业医师注册时期有一个不可顺从的时刻段,在这个时刻段内行医(诸如开医嘱,门诊等),依据中国卫生部回答陕西卫生厅的文件,这个不属于合法行医,也不属于守法行医。

但是由于出了医师资格证到注册只要两年时限,假如时期不注册,当前再注册还要相关的手续。假如你非不可顺从缘由不注册,就算是合法行医。

不晓得楼主属于什么状况?

  • 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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