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欺诈、胁迫,在危为何欺诈、胁迫,在危害国家利益下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但趁人之危,在危害国家利益下

2019-01-08 18:34 1246浏览 1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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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琪玉
1楼 · 2019-01-08 19:04.采纳回答

您好,《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对这部分对的规定并非完全一致,您按照教材记忆即可,不必纠结此处。 因胁迫、欺诈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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