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再次注册需要哪些资料和怎么样的程序

2019-09-16 16:02 1932浏览 7回答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需要哪些资料和怎么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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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Q360439872
1楼 · 2019-09-16 16:54.采纳回答

  我国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依据是《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附表二),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资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身体检查表。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注册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注册日期: 年 月 日
┌──┬───────┬──┬─┬──┬───┬───┬────┐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 │
├──┴───────┼──┴─┴──┴───┴───┴────┤
│身份证号码 │ │
├──────────┼────────────────────┤
│执业药师注册证号码 │ │
├──────────┼────────────────────┤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号码│ │
├──────────┼────────────────────┤
│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号码│ │
├──────┬───┴───┬──────┬─────────┤
│首次注册年份│ │上次注册年份│ │
├──────┼───────┼──────┼─────────┤
│执业类别 │药学 中药学 │执业范围 │生产 经营 使用 │
├──────┼───────┴──────┼───┬─────┤
│执业单位名称│ │现岗位│ │
├──────┼──────────────┼───┼─────┤
│执业单位地址│ │邮编 │ │
├──────┼───┬──────────┼───┼─────┤
│联系电话 │单位 │ │住宅 │ │
├─┬────┴───┴──────────┴───┴─────┤
│近│ │
│三│ │
│年│ │
│来│ │
│主│ │
│要│ │
│业│ │
│绩│ │
│及│ │
│奖│ │
│惩│ │
│情│ │
│况│ │
└─┴─────────────────────────────┘

q3651594w
2楼-- · 2019-09-16 16:59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程序如下:

幽若兰花香
3楼-- · 2019-09-16 16:59

  

  需要准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单位考核资料、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自己半年内的身体检查表。

ttwc
4楼-- · 2019-09-16 16:58

  执业药师在次注册需要准备的资料有申请(资料参考:医学教盲网)
(一)提交资料: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2 份;(请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并打印)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 张;
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6、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7、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8、按申报资料顺序制作目录。
(二)注意事项:
1、申请资料应完整、清晰,门槛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印章。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资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资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个人签字和加盖印章。

utyueyu
5楼-- · 2019-09-16 16:54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2、 国家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
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19]1号)
7、《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二、申办要求
1、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在药品生产、零售、批发、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3、 身体健康。
三、网上注册申报流程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登录(初始密码:111111) --> 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 --> 网上填写申报表 --> 网上提交申报 --> 网上打印申报表 --> 携带审核资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 --> 网上注册许可公告 -->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四、申请资料
一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8、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9、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资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资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二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单位有变化的,需提交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10、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资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资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三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4、 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原件、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药品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
5、 原执业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退休证或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 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8、 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10、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资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注:申请资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四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完成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并打印申请表(初始密码:111111)。
2、《执业药师注册证》(08年以前的注册证须提交正副本);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应当包括所提交资料的清单及法人签字,并对所提交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5、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执业药师本人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注:申请资料使用A4纸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提交注册申请和其他申请资料。
2、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受理审查。符合门槛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门槛的,出具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决定。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发给《执业药师注册证》。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同意注册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许可文本制作及送达。省局受理办制作、送达《执业药师注册证》。
六、审批、送达时限
审批时限: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自申请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日止7个工作日。
送达时限:自作出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执业药师注册证》10日内送达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
受理时间:周一、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Sophy_Mliu
6楼-- · 2019-09-16 16:43

  您好!一通教育为您解答: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提交资料: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资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身体检查表。

vivian渝
7楼-- · 2019-09-16 16:39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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