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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分数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分数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 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三章 考试工作 医学考试服务中心为你解答,望采纳
执业药师是准入考试证书,初级药师(非临床医疗)是职称类的考试。两个都是全国统一考试,药师—卫生部组织的职称考试,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必须报名考试,包括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执业药师—人事考试中心和药监局组织的考试,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工作的可以考虑报名考试,执业药师也是国家承认证书。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须要执业药师,所以执业药师侧重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工作,一般不能作为应聘医院的依据。初级药师一般是医院工作需要的,主要在医院工作。 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各地区报名时间略有不同,请留意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同步相关考试信息。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要求: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属于全国统考,难度都是一样的。只是各地区审核要求的严格程度不一样,今年开始,已经有部分地区限制了非药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名考试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报名要求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分数成绩全部合格后,一般是在考后3-6个月内发证,往年的执业药师合格证书一般会在次年的3到6月份进行发放。各地领取证书的时间略有不同,请关注本省人事考试网通知或关注一通教育网站也会第一时间更新通知的。
网上初审不用提交资料,在网站上按门槛填写信息既可。 至于考后复审,今天刚复审完,分享一下经验。要带的资料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考试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考生承诺书,这三份资料有统一的标准表格,要去网站上下载,打印的分数成绩单,有职称证的也带上。以上这些资料准备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上,审核的时候要看原件。另外复印件上按门槛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审核的人员会收掉的。审核完后会当场告诉你是否通过,要你关注网站上的状态是否从待审核变为办理中。其他的也就没什么了,祝审核顺利!
考职业药师非要在医学院读书才能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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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分数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分数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 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三章 考试工作
医学考试服务中心为你解答,望采纳
执业药师是准入考试证书,初级药师(非临床医疗)是职称类的考试。两个都是全国统一考试,药师—卫生部组织的职称考试,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必须报名考试,包括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执业药师—人事考试中心和药监局组织的考试,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工作的可以考虑报名考试,执业药师也是国家承认证书。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须要执业药师,所以执业药师侧重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工作,一般不能作为应聘医院的依据。初级药师一般是医院工作需要的,主要在医院工作。
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各地区报名时间略有不同,请留意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同步相关考试信息。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要求: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属于全国统考,难度都是一样的。只是各地区审核要求的严格程度不一样,今年开始,已经有部分地区限制了非药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名考试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报名要求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分数成绩全部合格后,一般是在考后3-6个月内发证,往年的执业药师合格证书一般会在次年的3到6月份进行发放。各地领取证书的时间略有不同,请关注本省人事考试网通知或关注一通教育网站也会第一时间更新通知的。
网上初审不用提交资料,在网站上按门槛填写信息既可。
至于考后复审,今天刚复审完,分享一下经验。要带的资料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考试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考生承诺书,这三份资料有统一的标准表格,要去网站上下载,打印的分数成绩单,有职称证的也带上。以上这些资料准备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上,审核的时候要看原件。另外复印件上按门槛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审核的人员会收掉的。审核完后会当场告诉你是否通过,要你关注网站上的状态是否从待审核变为办理中。其他的也就没什么了,祝审核顺利!
考职业药师非要在医学院读书才能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