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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管理 1、 施工项目部应依据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班组、个人,形人有目标,各个有责任的目标管理体系。 2、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在项目的明显位置公示。 3、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每月对各施工班组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项目财务部门按考核结果及时办理兑现手续。 4、 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找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律,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提出对策措施,并提交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审核。 二、 危险源辨识与控制 1、 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现场存在或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建立危险源辨识评价清单。 2、 采用科学方法对已识别出来的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等级。 3、 根据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4、 凡具备下列情况的均应判定为重大危险源: (1)、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的; (2)、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 (3)、根据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达到重大危险源等级的; (4)、曾发生事故,仍未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的; 5、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1) 施工项目部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履行报审、论证、检验检测等相关手续。 (2) 施工项目部在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施工时,应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对旁站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发现重大问题应停止施工。 (3)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跟中查验制度,及时组织分包单位、专业施工单位按照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工程进行跟踪和检查验收,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4) 施工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清单、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等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5) 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存在部位、作业时间、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三、安全检查 1、 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应包括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2、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其他管理人员参与施工项目部的日常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积极配合做好日常安全检查。 3、 施工班组应每天进行班中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 4、 施工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上及其他部门的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 四、安全技术交底 1、 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将工程概况、作业环境、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及措施、组织状况、教育培训、安全纪律等情况向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进行交底。 2、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工程进度、分部(项)、分工种进行技术交底。 3、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有以下内容: (1) 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和施工流程; (2) 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3) 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 (4) 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 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6) 安全防护装置的正确操作; (7) 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8)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4、 对变更后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前应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5、 对变换工种(岗位)或休息半年后再次上岗的人员,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对其有关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演示交底,直至施工作业人员熟练掌握。】 6、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由交底人、接收人、安全管理人员三方各执一份保存。 五、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1、 施工项目部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 施工项目部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妨碍从事危险工作的人员上岗作业。 3、 施工项目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 4、 施工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点组织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实际情况; (4) 职业病诊疗劳动者健康资料。 5、 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为职工配备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定期进行检验。 6、 施工项目部应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班组安全管理 1、施工项目部应明确各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施工班组长应当严格贯彻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天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告知本班组各岗位不安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班后进行总结并做好记录。 3、施工班组长应当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本岗位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相关规范标准和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 4、施工班组长应当及时组织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介绍本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防范措施、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班组安全纪律和文明施工情况,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 施工班组应当每天召开班前会、班后安全会议,布置当天的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总结当天班组成员遵守安全纪律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班组安全管理。 七、安全警示标志 1、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安全警示标志使用规定,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门楼梯门、孔洞门、基坑沿边、有害危险气体和有害液体存放、易燃易爆场所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混淆或集中悬挂。 2、 制作安全警示标志时,其标志的材质、型号、尺寸、颜色应符合GB16179标准。 3、 购置安全警示标志时,应当根据施工现场危险、有毒场所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型号。 4、 安全警示标志的悬挂高度、使用、检查、维护的要求应符合GB16179标准。 5、 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情况。 八、安全资料管理 1、 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资料,应当优先使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 2、 施工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资料迎合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内容填写需认真、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4、 工程竣工后,安全管理资料应整理成册,交施工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九、信息化管理 1、 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单位工程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应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2、 施工项目部逐步推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系统,利用通信、网络和电子监控等技术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判断、分析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指令,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处理。 3、 施工项目部应监理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信息档案,录入职工个人基本信息、作业类别、进场时间及三级安全教育信息、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不良行为等,推广使用IC卡对职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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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管理 1、 施工项目部应依据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班组、个人,形人有目标,各个有责任的目标管理体系。 2、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在项目的明显位置公示。 3、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每月对各施工班组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项目财务部门按考核结果及时办理兑现手续。 4、 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找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律,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提出对策措施,并提交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审核。 二、 危险源辨识与控制 1、 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现场存在或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建立危险源辨识评价清单。 2、 采用科学方法对已识别出来的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等级。 3、 根据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4、 凡具备下列情况的均应判定为重大危险源: (1)、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的; (2)、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 (3)、根据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达到重大危险源等级的; (4)、曾发生事故,仍未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的; 5、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1) 施工项目部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履行报审、论证、检验检测等相关手续。 (2) 施工项目部在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施工时,应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对旁站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发现重大问题应停止施工。 (3)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跟中查验制度,及时组织分包单位、专业施工单位按照管理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工程进行跟踪和检查验收,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4) 施工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清单、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等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5) 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存在部位、作业时间、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三、安全检查 1、 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应包括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2、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其他管理人员参与施工项目部的日常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积极配合做好日常安全检查。 3、 施工班组应每天进行班中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 4、 施工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上及其他部门的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 四、安全技术交底 1、 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将工程概况、作业环境、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及措施、组织状况、教育培训、安全纪律等情况向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进行交底。 2、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工程进度、分部(项)、分工种进行技术交底。 3、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有以下内容: (1) 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和施工流程; (2) 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3) 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 (4) 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 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6) 安全防护装置的正确操作; (7) 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8)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4、 对变更后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前应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5、 对变换工种(岗位)或休息半年后再次上岗的人员,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对其有关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演示交底,直至施工作业人员熟练掌握。】 6、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由交底人、接收人、安全管理人员三方各执一份保存。 五、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1、 施工项目部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 施工项目部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妨碍从事危险工作的人员上岗作业。 3、 施工项目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 4、 施工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点组织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实际情况; (4) 职业病诊疗劳动者健康资料。 5、 施工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为职工配备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定期进行检验。 6、 施工项目部应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班组安全管理 1、施工项目部应明确各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施工班组长应当严格贯彻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天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告知本班组各岗位不安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班后进行总结并做好记录。 3、施工班组长应当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本岗位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相关规范标准和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 4、施工班组长应当及时组织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介绍本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防范措施、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班组安全纪律和文明施工情况,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5、 施工班组应当每天召开班前会、班后安全会议,布置当天的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总结当天班组成员遵守安全纪律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班组安全管理。 七、安全警示标志 1、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安全警示标志使用规定,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门楼梯门、孔洞门、基坑沿边、有害危险气体和有害液体存放、易燃易爆场所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混淆或集中悬挂。 2、 制作安全警示标志时,其标志的材质、型号、尺寸、颜色应符合GB16179标准。 3、 购置安全警示标志时,应当根据施工现场危险、有毒场所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型号。 4、 安全警示标志的悬挂高度、使用、检查、维护的要求应符合GB16179标准。 5、 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情况。 八、安全资料管理 1、 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资料,应当优先使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 2、 施工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资料迎合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内容填写需认真、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4、 工程竣工后,安全管理资料应整理成册,交施工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九、信息化管理 1、 施工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单位工程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应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2、 施工项目部逐步推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系统,利用通信、网络和电子监控等技术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判断、分析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指令,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处理。 3、 施工项目部应监理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信息档案,录入职工个人基本信息、作业类别、进场时间及三级安全教育信息、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不良行为等,推广使用IC卡对职工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