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发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如何理解?
2019-04-0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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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发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如何理解?金融资产发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如何理解?为啥这种情况不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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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的可以这样理解:发行方可以在债券到期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计算价格将债券收回,这样就导致持有的金融资产到期日不固定,金额也不确定,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不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