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范对监理机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哪些规定
2019-02-13 09:14
1285浏览
7回答
监理规范对监理机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哪些规定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最新文章|
最新问题|
最新经验
一、《监理实施细则》的定义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摘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术语 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原则要求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摘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第4.2.1条 对中型(对应于建设部第16号部令《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附表中的二等工程项目)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展监理工作之前,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项目规模较小、技术不复杂且管理有成熟经验和措施,并且监理规划可以起到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时,监理细则可不必另行编写。具体项目对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要求应在项目监理规划中明确。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对于该工程项目在各专业技术、管理和目标控制方面的具体要求,要具有可操作性。
三、《监理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 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进场后即开始组织编写,编制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开始施工前十五日内完成;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内容按照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规程编写;格式按照《江苏省监理用表第四版》文档要求执行;编写人员签字,项目总监签字、盖监理项目部章;报公司一份,项目监理机构存档一份。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摘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四、《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内容 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摘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五、编制格式要求 封面格式: 1、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表B13的格式要求; 2、封面填写内容的格式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的要求: (1)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2)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当采用打印时,应与原表内容同字号,但字体宜选用与原表格不同的字体,已便于区分。字体选用建议选用楷体和仿宋体。 六、编制内容要求: 1 “专业工程的特点”描述的要求: 1.1 必须与设计文件相符,对设计文件中要求参照“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的应对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工艺进行必要的专业特点描述,
没有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三条和第四条的具体规定如下
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 项目监理机构
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3 监理设施
3.3.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3.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监理规划
4.1.1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监理工作制度;
12 监理设施。
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2 监理实施细则
4.2.1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监理规划应在签定合同,进场后开始编制。
编写监理规划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
(3)监理规划应当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
(5)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格式化、标准化
(7)监理规划应该经过审核
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提交给业主(一般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之前),由业主确认并监督实施。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审规定1目的为了规范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确保项目监理的服务满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工程监理项目。3规范性引用文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4职责4.1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并负责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写,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批准。4.2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本专业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5编审要求5.1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的关系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是一个整体,但这二个文件的范围、深度、侧重点有所不同。监理规划是指导整个项目监理各方面工作的,对各专业均适用;监理实施细则主要是针对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是在监理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根据专业工程的特点,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等的进一步细化,重点侧重于质量控制方面。所以,凡是对所有专业都适用的内容均纳入监理规划,具有专业特点的纳入监理实施细则。对项目规模较小、技术不复杂且管理有成熟经验和措施,并且监理规划可以起到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时,监理细则可不必另行编写,但应标注清楚(如×××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等)。根据项目专业特点需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在监理规划中指明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名称及编制计划。5.2监理规划的编审5.2.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5.2.2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编写完成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应组织监理机构人员认真学习,在第一次工地会议时把与被监理单位有关的部分发放给被监理单位。5.2.3监理规划编制应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若有)、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5.2.4在监理工作实施工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5.2.5监理规划中应编写安全监理内容、建筑节能的监理内容。5.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5.3.1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5.3.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开始前由专业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5.3.3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应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计划。5.3.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5.3.5根据《安徽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监理工作导则(试行)》要求,项目监理部应编写相关的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目录名称内容及编制要求说明第一节工程项目概况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规模1.建筑面积、结构体系等一般性描述2.单位、分部、分项体系划分(列表,可作为附件附后)二、项目组织体系参与建设各方主体名称及主要负责人或联系人:投资方、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站等三、监理工作范围、依据及主要内容1.范围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描述2.依据详细列出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及其他外来受控文件(包括公司受控文件)清单3.主要内容对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作简约描述,详细内容在以后各章节第二节监理工作目标与业主沟通或按合同约定,要描述总目标,并作适当分解一、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总目标。按单位、分部工程分解或按时间、里程碑事件分解二、进度控制目标总工期。按年度、季度、形象进度、里程碑事件分解三、质量控制目标总目标合格。若是创优项目应提出创优计划。按单位、分部、分项分解四、监理服务质量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及《监理服务质量考核规范》要求并作适当分解第三节工程项目特点分析根据第一节、第二节描述内容,分析本项目特点:1.工程结构特点,技术难度;2.项目组织系统特点,投资来源情况等;3.工期及质量目标特点;4.施工队伍技术水平及组织能力;5.施工环境特点;6.其他特点:7.列出影响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的重要因素第四节:监理机构、监理设施、监理制度一、监理机构组织及人员组成1.机构组织图2.监理人员构成及进场计划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内容不能与监理规范相矛盾,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充实、补充、调整。5.4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及编制要求目录名称内容及编制要求说明1.总监理工程师2.总监代表3.专业监理工程师4.监理员5.档案管理员6.见证取样员7.其他人员三、监理设施1.公设备2.检测试验设备3.交通设备四、监理工作主要制度由公司统一编制,此处只列出目录,各项制度作为附录附后,无须提供给被监理单位,各项目可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增加相应制度或把制度细化。1.监理守则按公司《监理守则》执行2.监理服务质量考核规范按公司《监理服务质量考核规范》要求执行3.监理考勤与交接班制度按公司《监理考勤与交接班制度》要求执行,附考勤表与交接班记录表4.监理设施管理制度按公司相关(公、生活、试验检测)要求执行5.监理交底制度按公司《监理交底制度》要求执行6.监理会议制度按公司《监理会议制度》要求执行7.监理日志记录制度按公司《监理日志记录规定》要求执行8.监理月报制度按公司《监理月报编写、审核、报送规定》要求执行9.旁站监理制度重要分部、分项、工序及隐蔽工程旁站监理制度,按建设部有关制度和公司《巡视、旁站监理指南》执行10.试验检测制度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及涉及结构安全、功能的质量抽检制度,按公司《试验检测监理指南》要求执行11.监理资料管理制度按公司《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法》要求执行12.其它制度第五节工程质量控制一、质量目标分解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见第一节)2.最低目标为合格3.若是创优项目,应有具体目标及创优计划二、质量控制原则1.预控原则:开工条件不符合要求不批准2.过程控制原则:不合格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不予进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计量三、质量控制流程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总体流程2.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进场质量控制程序3.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程序4.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目录名称内容及编制要求说明四、质量控制措施1.主要措施:⑴把好开工审查、施工过程控制、完工验收关;⑵综合运用监理手段:巡视、旁站、试验检测、指令性文件⑶把好工程计量关:未经验收不计量,验收不合格不计量,资料不全不计量,把计量作为质量控制的杠杆使用⑷抓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①涉及结构安全与功能的;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⑸协调措施:组织协调、技术协调⑹合同措施2.旁站及试验计划:列出旁站监理计划及旁站监理实施细则目录;平行检测及见证取样计划;涉及结构安全及功能的抽查计划3.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细则:列出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第六节工程进度控制一、进度目标分解1.目标分解2.关键线路分析(重点、难点)3.里程碑事件(可与第一节内容合并或相互指引,不需重复)二、进度控制原则1.主动控制的原则;2.关键线路控制原则三、进度控制程序见进度控制程序四、进度控制措施1.合同措施;2.协调措施;3.根据项目特点的针对性措施第七节投资控制一、工程量计量(一)计量范围1.工程量清单及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变更修改或补充工程量清单内容。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二)计量依据1.合同及其组成文件;2.工程量清单及说明;3.技术规范;4.合同图纸;5.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6.批准的工程费用索赔。(三)计量原则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方法计量。(四)计量程序见计量程序图(五)计量必须具备的资料1.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批复单;2.工程报验单及有关的自检资料,监理验收意见;3.工程变更令。第八节安全监理方案详见《安全监理指南》第7.3.6条第九节合同管理1.合同结构;2.合同目录3.分包4.工程变更与洽商5.索赔第十节信息管理1.监理挡案资料目录(根据项目情况详细策划)2.资料收发范围和签认流程第十一节协调措施第十二节监理用表目录5.5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及编制要求目录名称内容及编制要求说明第一节编制依据1.《监理规范》2.批准的监理规划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4.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其它相关的规范、标准6.强制性条文多带带列出第二节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若在监理规划中已详细划分,此处可直接指引,不重复。重点是检验批的划分。检验批划分应考虑以下要求:1.划分单元时要考虑施工工艺要求,能反映施工过程、考虑不同专业工种之间的配合、便于专业验收的需要。不同工种的检验批划分在空间划分时宜相对一致,便于分区的施工安排和总体验收。2.单元划分要大小适当,不能过大过小;每一单元大小相当,不能过于悬殊;每一单元要能取得完整的技术参数,有利于质量控制。3.单元划分不能缺项或过于笼统,也不能交叉。4.检验批编号应明确无误,一个项目中不能有相同编号的二个检验批。第三节专业工程监理工作流程1.共性程序在规划中已列出,无须重复2.专业特点的工艺控制流程尽可能详细列出3.工艺控制流程尽可能采用统一格式,并统一编号。第四节专业工程施工监理措施见实施细则范例1.一般规定围绕着工程特点、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去写。2.预控措施主要是根据该分部工程的特点写监理的预控措施,如审查承包方的施工方案以及对该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方的准备工作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等。3.施工过程控制要点1.设置该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点,具体写明在哪里设置见证点、旁站点、停止点,以及该质量控制点监理人员需要检查、验收的具体内容与操作方式。2.除了按强制性要求验收的项目设置见证点、旁站点、停止点,监理还要对工程的难点、重点以及容易出质量问题的地方设置质量控制点,配上相应的检查,监督方法。不同工程,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也不同。监理还要根据施工人员的不同素质设置不同的控制点。3.监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这里要突出写工程的难点、重点的质量如何控制,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何处理,以及对承包方可能出现的不正规做法(偷工减料)的预防与应对措施。而不要写成了规范的堆砌。4.常见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第五节旁站及试验计划若在监理规划中已详细列出,可直接指引,无须重复1.旁站计划按公司《巡视、旁站监理指南》执行2.见证取样计划按公司《试验检测监理指南》执行3.平行检验计划按公司《试验检测监理指南》执行4.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计划按公司《试验检测监理指南》执行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时还应参照《安全监理指南》第7.4条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监理工作制度
12 监理设施
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