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委托驻地监理工程师履行和行使合同...
2019-02-1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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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委托驻地监理工程师履行和行使合同授予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职权,并可以随时撤回此委托。这种委托和撤回委托必须形成书面文件,且送达后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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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所履行的职责不一样。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此外,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但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履行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1,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职位不一样,工作范围也不一样的。
2,要求的能力也不一样。
3,监理工程师只要工程师就行了,总监理工程师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程师的直接领导者,是上下级关系。
5,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授权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代表公司对这个项目负全职。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三)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望对您有帮助
1、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可以承担三个项目的项目总监,不过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2、总监理工程师定义:
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设四个科目,分别是: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授权范围内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给业主及总包单位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并在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进行调换;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包括监理例会),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查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查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查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 审查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进行调换。
“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取得相应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全面负责某一部分(或某个合同段)工程现场监理工作的主要的监理人员。
“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负责本标段驻地办的监理工作,对其所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全面熟悉本标段驻地办范围内的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 3、审查本标段驻地办范围内承包人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含年、季、月),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并跟踪落实;当承包人实际进度与计划有较大偏差时,应向承包人发出采取措施的指令;
4、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技术规范(含补充技术规范,下同)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向承包人签发工作指示;
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签署意见后报总监办审核;调查和审查延期和索赔的原因,做好相关原始记录,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监办;
6、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中间交工证书,审核、签认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 7、参加工地例会;及时了解掌握本标段驻地办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和解决的方法;
8、组织对所监理的承包人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进行抽样送中心试验室检验;组织进行路基压实度、砼标号、砂浆标号等抽检试验;
9、会同合同(计量)工程师监督检查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投标承诺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10、会同合同(计量)工程师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时,应当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限期更换或到场,在指令规定的期限内未按指令要求更换或到场的,有权停止支付;
11、加强所属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好新开工程的岗前培训与学习,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12、组织审查承包人上报的试验路段方案、施工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的措施; 13、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