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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考试取消,水利监理工程师证还是正常使用的,很多水利项目都需要这个证。
正常进行,没有取消。
详情参考如下资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资格、注册执业行为,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监理的质量,根据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制订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五章,计三十三条,分别对《办法》的适用范围、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注册管理和执业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自二OO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员资格,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员的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
▶ 在资格管理方面,
1、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再重新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二、三级总监资格证书的,或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上,获得监理企业推荐,并通过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监理人员,不用参加资格考试,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办法》实施前,已取得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的监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员资格,并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证书》,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其余人员必须通过监理人员的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在每年的10中旬进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 在注册管理方面:
1、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再重新注册和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按规定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则必须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取得岗位证书。需要注册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所在监理企业依法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 在执业管理方面,
1、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企业执业,严禁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监理企业任职或兼职。
2、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一、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园区监理人员管理将按照《办法》施行,园区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将结合《办法》继续施行。
不能!
按照最新版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具有工程技术类类中级职称(工程师)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监理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可以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可是江苏省建设厅的文件把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的条件给取消了,变更为具备工程类一级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监理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可以担任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二级执业资格证书(二建、二注、二构)的人员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可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1、目前没有消息显示会取消。
2、如果你不放心,打电话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去。
离2017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越来越近,正在紧张备考的你复习如何了呢?是否已经成竹在胸?在这紧张的最后时间里,为了便于广大考生了解考试相关信息,大立特为大家把重要信息内容整理出来,以供各位精准了解!
根据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公布信息显示,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江苏省考区报考人员报名成功的考生于5月12日-18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大家牢记打印时间,千万不要因错过时间而影响考试!
没有取消呢,你在哪里看到的信息。如果取消,也就是考得一级建造师证就可以干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不是吧,注册监理工程师2016年有考试。。。
黄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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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考试取消,水利监理工程师证还是正常使用的,很多水利项目都需要这个证。
正常进行,没有取消。
详情参考如下资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资格、注册执业行为,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监理的质量,根据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制订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五章,计三十三条,分别对《办法》的适用范围、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注册管理和执业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自二OO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员资格,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员的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
▶ 在资格管理方面,
1、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再重新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二、三级总监资格证书的,或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上,获得监理企业推荐,并通过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监理人员,不用参加资格考试,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办法》实施前,已取得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的监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员资格,并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证书》,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其余人员必须通过监理人员的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在每年的10中旬进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 在注册管理方面:
1、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再重新注册和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按规定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则必须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取得岗位证书。需要注册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所在监理企业依法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 在执业管理方面,
1、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企业执业,严禁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监理企业任职或兼职。
2、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一、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园区监理人员管理将按照《办法》施行,园区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将结合《办法》继续施行。
不能!
按照最新版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具有工程技术类类中级职称(工程师)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监理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可以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可是江苏省建设厅的文件把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的条件给取消了,变更为具备工程类一级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监理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可以担任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二级执业资格证书(二建、二注、二构)的人员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可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1、目前没有消息显示会取消。
2、如果你不放心,打电话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去。
离2017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越来越近,正在紧张备考的你复习如何了呢?是否已经成竹在胸?在这紧张的最后时间里,为了便于广大考生了解考试相关信息,大立特为大家把重要信息内容整理出来,以供各位精准了解!
根据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公布信息显示,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江苏省考区报考人员报名成功的考生于5月12日-18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大家牢记打印时间,千万不要因错过时间而影响考试!
没有取消呢,你在哪里看到的信息。如果取消,也就是考得一级建造师证就可以干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不是吧,注册监理工程师2016年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