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后,要什么时候才能撤销?...
2019-01-30 09:47
4158浏览
7回答
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后,要什么时候才能撤销?如何办理?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最新文章|
最新问题|
最新经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非以下原因不得变更。
1、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2、调离原单位的;
3、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不满意要求变更的;
4、总监理工程师需长期脱产学习的;
5、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6、因受行政处罚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总监理工程师在一年内变更不得超过两次,否则该总监理工程师从第三次变更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因上述原因确需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提供书面报告、备案表和下列材料(备案表格式见附件):
1、要求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企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变更补充合同;
4、新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岗位证书;
5、外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材料经市建设局质量安全处审查同意后,重新办理合同备案,凭合同备案表到质量安全处变更。
据我所知,监理规范中明文规定,监理公司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要事先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并报书面的更换资料,监理单位是不能随意更换总监的。你可以查查监理规范,国家标准。
到当地的质监站查询
每个总监理工程师加入项目都要入指纹、备案
一,可以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二,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资格不得低于原资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同一项目变更两次(含两次)的需报质量监督站。
在结构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离岗,项目经理离岗须向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离岗须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离岗。
地基处理和桩基工程检测方案应在检测前到质量监督站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不得验收和隐蔽。
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及施工质量达不到本《规定》要求的,不得进行优质结构、市优“金陵杯”的评选。质量监督站对实施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应予以记录并上网公示,情节严重需行政处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3.1.4条: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1.5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的规定
等工程全部竣工以后撤销,持工程竣工报告到备案单位撤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