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得中级会计师,那以后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事局给聘吗?还有工资按照会计师的标准发放吗?

2019-01-07 12:21 2417浏览 7回答
如果取得中级会计师,那以后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事局给聘吗?还有工资按照会计师的标准发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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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盛文
1楼 · 2019-01-07 13:09.采纳回答

想进入事业单位就需要进行笔试,没有获得中级会计职称就免笔试这个说法。中级会计职场只是会计职称其中之一,对于从事财会人员来说,是为了今后职位提升发展自己的铺路,也是自己会计技能能力的强大表现。

黎爱琼
2楼-- · 2019-01-07 13:04

你考取的中级会计职称,你就是中级会计师,这点绝对没问题,直于你单位说要工作几年后才算,那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部门的聘任方式.

樊晶玉
3楼-- · 2019-01-07 13:00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首先,你其实不够报考中级的条件,但是你报考了,并且过 了,拿到了这个资格证书,记住这只是中级资格证书而已。。 其次,单位是否聘用你,那是单位自己的事情,跟国家规定与否无关系。 聘任完全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情况来决定。 职称同聘用是两回事。职称是资格,即你通过了中级职称考试,就具备了中级职称资格,聘用则是职位,如果你的单位设立这个职位,也需要通过聘用来就职,就会设置应具备的条件,比如要求通过英语职称考试,这就是这个单位设置的聘用条件。当然,你们单位可以规定要有会计三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就如,有了教授职称未必就能聘上教授岗位是一个道理。 你才毕业,完全没有工作经验,单位怎么可能聘用你做会计师?你至少也要工作一年以后啊。。。。。如果聘你做会计师,你的经验貌似还没有一个助理会计师的经验多,你何来做会计师的 资格???

车承清
4楼-- · 2019-01-07 12:58

不会的~会计师资格是在人事局有注册备案的~ 全国各个行业通用的~

黄益民
5楼-- · 2019-01-07 12:55

单位要设置会计师岗,要聘任的,去人事局职称股问问。我也是刚考过的。

黄燕愉
6楼-- · 2019-01-07 12:52

人事局属于国家正式单位任命的,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行列。 看看你们学校属于什么单位,如果属于国家正式单位这样需要通过人事局任命就可以了,如果不是的那就不可以。你的初级会计师也不符合国家财务厅要求和任职的权利,除非你是高级会计师货或者注册会计师、AACCAA(英国)跨国会计师。这样的证书和学历资格才能属于人事局聘用条件要求。如果学校属于事业单位那就应该是人事局聘用制。

樊晓继
7楼-- · 2019-01-07 12:49

一、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二、说明 1、财会[2000]11号文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2、(86)职改字第56号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 (1)会计专业职务名称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为初级职务。会计人员在担任专业职务期间,按照会计专业职务的工资标准,领取相应的专业职务工资。 (2)各级国家机关对会计专业职务实行任命制。实行任命制的部门和单位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向被任命的会计专业人员颁发任命书。 各事业单位对会计专业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行政领导应向受聘的会计专业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定聘约,确定聘期,以及续聘、解聘、辞聘等事宜。 (3)专业职务的基本职责。会计师,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培养初级会计人才。 (4)各级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应根据会计人员的编制定员、专业职务限额比例、所担负的任务和会计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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