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程序是什么?

2019-01-28 09:26 2026浏览 7回答
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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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妮容
1楼 · 2019-01-28 10:04.采纳回答

  材料的规格,材质是否与要求一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性能是否能达到需求

  看送货与合同报价单的品牌 型号 规格 数量是不是一致

  开工前应申报: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各类材料(含暂定价材料和乙供主要材料)的进场计划;专业分包工程(含甲方多带带分包工程和暂定价项目)的进场计划。 根据发包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详细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并须分阶段地表明所有(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送至现场的日期,以及与其他工程配合及衔接的工期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工程师5天内确认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递交投标文件书面版本三份,同时提供以下电子文件:用 “Microsoft Excel”制作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用预算软件版本制作的投标报价电子文档,用“ Microsoft Word”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除外),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电子文件中可含有用AutoCAD制作的图形文件。

  施工期间:

  提供年、季、月进度计划和相应统计报表,提前60天提供暂定价材料、专业分包工程的进场时间要求。

  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报表时,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结合施工消耗,提供准确的采购数量。发包人按照报表数量采购供应,若与报表不一致,发包人承担责任;但报表数量有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甲控乙供材料,承包人必须提出所购材料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材质、价格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和总监批准。另在合同执行中,发包人保留有将其中部分材料列为甲供材料的权利,但必须在该材料使用30日前确定

  承包人必须保证所购材料及设备(包括发包人供应的)符合本工程所涉及的有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经检测或复试合格,获得甲方和总监准用后才能用于本工程。

  承包人进行工作时必须保护好其作业区边上的构筑物,如公路、便道、河塘、河堤等,并必须负责将任何一处损坏恢复至原样,所需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承包人现场要有排水、防风等措施,所需措施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低洼部位的排水工作,直到工程竣工交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安全防护措施,必须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主动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签证:

  发生以下情况时,承包人可在办结有效地工程签证手续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1)发生了有经验的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地质报告不能预测的意外情况(如地下障碍物、文物等,地下管线除外); 2)发包人向承包人书面提出的工程内容,但本工程不再招标范围内。其调整方法为:单价*工程量,但单价和工程量均须发包人、监理和跟踪审计负责人认可。单价的确定原则为: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相同的项目,按合同已有项目综合单价执行;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相类似的项目,应参照合同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的项目,由承包人按投标时的计价标准和费率标准,编制综合单价报送监理复核,经跟踪审计部门复核后由发包人审核确定。

  设计变更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如果合同以及报价书中没有参考价格,承包人还应该报价格供发包人审定。

  当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后,必须在发生一周内上报相关报表,超出时限的资料视为承包人放弃或发包人有权不采纳。

  施工单位需申报的资料汇总:

  合同约定应申报的内容如下:

  1、 施工组织设计

  2、 项目总进度计划

  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4、 各类材料(含暂定价材料和乙供主要材料)的进场计划

  5、 专业分包工程(含甲方多带带分包工程和暂定价项目)的进场计划

  6、 投标文件文字版及电子版:投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

  7、 年季月进度计划(含材料进场、专业分包单位进场计划,提前60天报)

  8、 甲控乙供材料,提供所购材料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材质、价格

  9、 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人及定期检查记录

  根据建设厅要求 苏建工[2008]203号 应申报的内容如下:

  1、 施工组织设计(质保、安保体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 首道工序的分项施工方案(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如基坑支护及排水、土方开挖、安全文明管理、高压电安全围护、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3、 起重机械设备进场报验(含设备清单;含设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含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及人员资质;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设备专业检测单位及人员资质,如有;含专业检测单位各种报告;含登记证明;含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含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 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含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及一览,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岗位资格证书)

  5、 工程用材料和设备(含进场材料、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和性能一览表)

  6、 分包单位资质(含单位资质、业绩;含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及有关证件;含特殊工种人员的姓名上岗证一览表及有关证件;含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施工测量报验(需监理平行复核)

  8、 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报审(含使用计划及计算方法等资料)

  9、 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含上期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分析;含本期进度计划示意图、说明书;含本期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含本期投入人员、材料、设备计划)

  10、 安全专项方案申报: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空白处(8)可填写: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作业、临边洞口防护、安全围护、施工用作业平台(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砼浇筑报审表:提前4小时报审,相关工序报验通过验收,大体积砼及有抗渗要

  求的砼或重要结构部位有专项施工方案,如有大雨等砼质量得不到保证时不同意浇筑砼

  12、 工程计量报审:变更工程量中包含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变更和合同工程量清单之外增加或扣减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单(B25)也是依据之一

  13、 工程款支付申请:按“A4.1工程计量报审表”确认的合格工程量 、“A4.2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和根据合同规定应获得款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

  14、 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工作中计划投入的费用,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

  未尽内容详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

  其他要求详见:通知单土建单位监理程序

  对工程的一些要求:

  1、 设计图纸:合法使用

  2、 测量放线:施工单位有测量方案,测量仪器合格证标定证书齐全,原始点交接、控制网、点、主控轴线测量报验齐全,测量报验监理独立复核

  3、 施工组织设计:三审制签字齐全,重要方案技术负责人签字,总进度计划、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图审查

  4、 承包单位:企业资质满足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配备数量符合要求,项目经理到岗

  5、 大型机械设备:报审有设备型号、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安拆方案,安拆单位资质及报验手续,有检测合格证,登记备案,准用证

  6、 开工签发:按照四套表签署

  7、 材料报验:质保资料完整、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进场材料清单数量清楚,按规定见证送检

  8、 工序报验:根据工程申报检验批划分计划,工序资料齐全,报验单编号、签字完整

  9、 通知单、联系单、备忘录、暂停令:签字、编号标识正确,通知单及时回复,闭合

  10、 安全检查资料:安全周报、安全月报。各种巡查维保记录:临案时用电验收、塔吊

  维保记录、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表、脚手架搭设验收单、特殊类脚手架搭设验收单、塔式起重机安装(加节)验收单(含机修工验收、测斜、沉降观测记录等)

  11、 专项方案审查:安全专项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并附有安全演算的结果。

黄焕焕
2楼-- · 2019-01-28 10:13

  监理大纲

  (一)工程概述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

  工程投资:

  工期:

  工程质量目标:

  招标人:

  (二)监理工作范围

  一、工程范围

  设计文件图纸和招标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招标人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二、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包括驻地监理组所监理的合同段承包人承担的全部合同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是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宏观指导下,对于所辖施工标段的全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参与缺陷责任期的工作。

  (三)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

  建立明确的项目组织机构和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总监、总监代表和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向业主递交总监授权书及向总监代表书面授权;建立与业主正常的工作联系渠道。

  按监理合同规定配备齐全监理设施、各种检测,测量设施和仪器,监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到位。

  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对沿线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全面掌握。

  审核并熟悉合同段内的设计图纸、说明及文件,并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置建议报业主。

  参加同业主主持由监理组织的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设计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由监理出具,会审记录由各方确认;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资料,沿线测量标志复核无误。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核实进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审查承包商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资料,审查其分包合同,认证其可行后,由总监审核并报业主审批。

  配合业主审批承包人总体实施性施工计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安全方案、审定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主持审核承包商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保证措施,无重大难点或特殊的工程,一般由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业主备案。

  按监理部制定的监理工作制度的规定,做好测量、量测工作的业务协调与管理。

  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

  审查承包商工地试验室的情况和其试验的合法性,审核其人员资质。

  审批承包商拟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的来源、数量和质量,并进行检验;审查承包商为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包括料场)是否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

  审批承包商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审查拟开工项目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核验承包商的放样和测量数据。

  审查承包商开工申请报告,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准备工作已达到要求,按规定程序发布开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二、施工阶段

  建立监理的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检测工作。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结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并按业主有关地铁测量管理规定执行。

  审核承包商进入工地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见证取样。

  审查承包商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审查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的配合比要求。

  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国家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及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整体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按业主发布有关管理办法和监理工作制度建立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和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职责。

  审核承包商申报的年、季、月施工计划是否适应工程项目和实际情况,是否满足业主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签署意见后报业主批准。

  监督工程进度,定期检查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月、季报所报工程量完成情况,对工程进度偏离总体施工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向业主汇报。

  认真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预控制、过程控制和最终验收控制及其事故自理;发现和预测在施工中可能缺陷的工艺或材料,及时提前发布预防和修补这些缺陷的指示。

  协助业主对设计进度提出要求(需图计划),对出图质量提出意见。

  监理部每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进度检查会,分别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分析评述;并根据承包商提出了的施工活动计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决定召开临时监理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定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向业主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要求施工单位按时上报真实可靠的监控量测资料,并随时进行检查。

  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有关争议,协调承包商与设计单位,有关厂家和检验单位的关系。处理索赔和合理争议的调解。

  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

  对承包商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准确计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按业主发布有关管理办法和监理工作制度建立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和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职责。

  负责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签证;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业主的工程竣工验收;审查工程结算。

  按有关地方规定、条例以及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要求,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施工扰民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并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所监理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情况。

  及明向施工单位发出有关工程施工的监理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回复对监理通知内容要求事项的落实情况。监理通知及时报业主。

  督促承包商按业主要求整理合同文件、技术资料、档案材料,及时做好竣工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最后移交业主。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建立单位工程项目监理日志,按标准要求检查落实。

  按业主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计算机管理网络,做到所有资料、文件电子化。

  完成业主交办的监理任务和义务相关的其他的事项。

  工程竣工时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

  三、竣工后缺陷责任期阶段

  移交工证书签发后在缺陷责任期内,要求承包人要:

  1、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毕的工程;

  2、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已完工程中存在的某些缺陷的修补;

  3、进行修补或重建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工程缺陷;

  4、应继续完成不合格需重建、修补缺陷的工程,直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合格。

  定期检查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商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病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其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监督工程保修,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有缺陷项目的修补、修复或重建工作;抓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所完工程检查合格后予签认,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办理最终支付证书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签发。

  (四)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合同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目标等。

  一、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从而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体系,尤其是强化承包人的自检质保体系的监理和运转。工作中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确保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争创精品工程。

  二、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控制,按月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进场,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三、投资监理目标

  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以工程量清单为总控,依据合同文件,认真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人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

  四、合同管理目标

  认真落实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与监理方的特殊作用,协调业主、承包人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五、信息管理目标

  按照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及业主的规定,按期填报各种表格和报告,认真负责地做好监理的各项记录工作,搞好质量的评定、评分以及各种表格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种文字的处理工作,确保交工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及时和准确提供。

  六、组织协调目标

  充分发挥监理作为第三方的作用,尽量组织和协调好参加该项目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有条不紊的工作状态。

  七、本工程监理服务目标

  要发扬我公司健全的监理服务质量保证系统,全面贯彻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水平、一流的业绩、一流的信誉作为质量方针,全方位地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五)监理工作依据

  一、监理合同;

  二、招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三、合同图纸及说明;

  四、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五、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六、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地(浙江省)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齐本东
3楼-- · 2019-01-28 10:12

  你想说什么呢?是想问问怎么写验收吗?其它标准合同文本时都有,也很公正,以下作为参考:

  (摘自标准合同文本)

  18. 竣工验收

  18.1 竣工验收的含义

  18.1.1 竣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18.1.2 国家验收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范、规程和政策要求,针对发包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

  18.1.3 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18.3 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8.3.1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

  18.3.2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18.3.3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

  18.3.4 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第18.3.1项、第18.3.2项和第18.3.3项的约定进行。

  18.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18.3.6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18.4 单位工程验收

  18.4.1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可参照第18.2款与第18.3款的约定进行。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18.4.2 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8.5 施工期运行

  18.5.1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18.4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18.5.2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9.2款约定进行修复。

  18.6 试运行

  18.6.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18.6.2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8.7 竣工清场

  18.7.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

  (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

  (5)监理人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18.7.2 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桂露文
4楼-- · 2019-01-28 10:04

  方法、内容很多,现以质量监理为例作以介绍:

  1、以专项施工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对工程项目施工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要求承包人执行有关的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6、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5.2.2质量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程师应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监理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为依据,对工程施工中各个环节,每道工序进行严格的、系统的和全面的监理,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1)合同条件: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同规定。

  (2)合同图纸:全部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变更要求。

  (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和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

  质量监理依据:

  1、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

  2、施工招投标文件以及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经相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复和发包人同意的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文件(重大工程变更须经初步设计批准部门批复)

  4、技术标准: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有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试验规程、评定标准、规范性文件等.

  类别 编号 书名(书号)

  桥涵 JTG/T F50-2011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09224)

  公路

  JTG F10-2006

  06MS201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06221)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监理 JTG G10-2006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质检安全 JTG F80/1-200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05327)

  检测 JTG E40-2007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J 052-2000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G E30-2005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JTG E42-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J 059-95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E50-2006 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

  5、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本工程专用监理规范》等

  6、本工程的《监理计划》与《监理细则》等

  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参建单位各方签认的有关会议记录,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所签发的通知、指令、通报等文件

  5.2.3 质量监理工作目标

  工程质量监理的目标和任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使工程质量最终实现监理合同和招标文件中的监理服务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为: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按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及技术规范、图纸、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强调工序验收,从而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体系。工作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开工申请审批,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以达到确保所监理合同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90分及以上。

  5.2.4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的质量是指通过工程建设过程所形成的工程符合有关规范、标准、法规的程度和满足业主要求的程度,工程项目质量的内涵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功能和使用价值的质量和工作质量三个方面。工程实体质量是从产品形成过程和形成结果方面反映工程项目质量。一般,由各道工序的质量集合形成分项工程质量,由各分项质量形成各部位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再由各部位的质量形成具有完成独立功能主体的质量(单位工程质量),最后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集合为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

  工程质量监理是工程监理的核心,是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的全面质量控制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对施工各阶段的工程质量和各施工阶段中的各道工序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使各施工项目和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的各项检测验收标准,外观质量良好,工程施工资料完整、齐全,从而保证工程建成后能安全、舒适、高效地投入使用。工程质量监理应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强调事前监理与主动监理,严把开工关,严格施工过程监理,以便及早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以尽量减少和防止不应有的事故、损失的发生。实行质量否决权。质量监理与工程支付挂钩,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的质量合格工程才可支付。最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分级验收及质量等级逐级评定。质量监理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根据不同的时间段和施工内容,质量监理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对工程质量的监理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其方法主要是:检查、旁站、测量、试验和监理程序的控制。总监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据此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质量控制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开工报告

  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总监办按照权限分工进行审批,开工审批制度是为了使承包人的人、机、法(方法)、料、环(环境)等施工准备情况满足规范要求,不具备开工条件坚决不得开工。开工权是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首要环节和手段。

  2、工序自检和监理工程师检查

  承包人的质检人员必须按照投标书、规范的要求及频率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包括自检资料填写)合格后方能报验,监理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不合格工序应由承包人进行修复或返工。要加强过程控制,上一道工序未经检验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这是消除质量隐患的法宝、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3、中间交工申请和交工证书

  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经监理工序检查合格后,承包人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交中间交工申请,监理工程师对此要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要做测量和抽样试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不合格的工程坚决予以返工,这是实现监理质量目标的重要保证。

  4、中间计量

  对于签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合格工程方能进行下一步的中间计量支付程序。

  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图

  5.2.5质量监理工作方法

  1、审查工程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按相关的规定对工程分包进行审查。

  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

  3、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频率独立取样进行抽检试验(如有委托试验项目,则按合同约定委托办理,下同);对混合料可在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基础上进行平行复核试验,对配合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并进行试验验证。

  4、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管理、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5、审查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承包人如使用合同约定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另行提出使用申请,解释变动原因,对拟使用的机械设备作充分说明,经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必要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会同试验检测、测量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然后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工程总结即为该分项工程合格的施工方案和工艺。

  7、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内容应包括分项、分部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质量保证、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指标及试验检测项目、频率和方法;施工组织、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配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测量放线成果等。

  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上述6条为分项(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批的内容,均合格的可批准分项(部)工程开工。开工申请应先由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专业范围内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当其中任何一个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签字或认为存在重要缺项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应予以批准。

  总监办应在收到承包人开工申请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反馈承包人。如不予批准,应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

  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的批准,不仅仅是对某一特定分项、分部工程的审批,也包括同一合同工程的所有相同单位工程中的相同分项、分部工程的审批,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条件有变化的除外。

  开工申请应尽量按分项工程进行报批,但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内容相同时,也可按分部工程报批。

  8、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对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 20 %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

  9、巡视

  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在巡视中,如发现存在质量、安全或环保隐患,应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

  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部位,专监必须每天巡视,并按规定格式详细做好巡视记录,如实记录巡视的主要内容、现场施工概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等。当天问题未及处理的,应在处理完成之日及时补记。

  10、旁站

  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总监办在编制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时,确定本合同旁站的项目,制订旁站计划并认真实施。

  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相关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规定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地作好旁站记录。

  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本工程旁站项目和重点检查内容详见下表:

  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

  单位

  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旁站工序或部位

  路基

  工程 大型挡土墙 基础 混凝土浇筑

   路基土石方工程 软土地基处治 试验工程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试验工程

  路面

  工程 路面工程 底基层、基层 试验工程

   沥青面层 试验工程

  桥梁

  工程 基础及下部构造 桩基 试桩、钢筋笼安放、混凝土浇筑

   墩台帽、桥台 混凝土浇筑

   上部构造现场浇筑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 张拉、压浆

   主要构件浇筑 主梁段混凝土浇筑、压浆

   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桥面铺装 试验工程

   伸缩缝安装 首件安装

   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 张拉 压浆

  交通安全设施 防护栏 混凝土防护栏 首段混凝土浇筑

  11、抽检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 20 %,其余材料应不低于 10 %;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 20 %。

  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工程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进一步的判定。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规定,除了承担总监办工地试验室自行部分试验检测项目外,还负责委托检测项目的取样、送样(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签收受委托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

  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按规定发出监理指令。

  12、关键工序签认

  完工后无法检验的隐蔽、关键工序,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关键工序是指在分项工程中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实测项目(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以△标识的实测项目)相关的施工工序。

  13、质量事故处理

  当发生可由总监办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指令。

  当发生不属于总监办处理的重大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总监办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对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规定外,应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

  总监办应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14、中间交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收到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总监办应按合同规定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5、质量评定

  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为合同工程的验收做准备。

赵鸣非
5楼-- · 2019-01-28 09:59

  承包人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应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一、工程索赔的程序

  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报送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工程师答复工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持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6、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和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9、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

  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齐景开
6楼-- · 2019-01-28 09:57

  开工监理应该做好开工条件的控制和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一、合同工程开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监理机构应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开工通知中应载明开工日期。

  2 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 电、通信等。

  3 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合同工程开工申请表。监理机构在检查各项条件满足开工要求后,应批复承包人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

  4 由于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期开工,监理机构应通知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延误开工原因及赶工措施。

  5 由于发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期开工,监理机构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要求后,应及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

  二、 分部工程开工。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机构 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单元工程开工。第一个单元工程应在分部工程开工批准后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文件方可开工。

  四、 混凝土浇筑开仓。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进行审批。符合开仓条件后,方可签发。

  五、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一)检查开工前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开工要求, 应包括下列内容:

  1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的提供。

  2测量基准点的移交。

  3施工用地的提供。

  4施工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及其他条件和资源的提供情况。

  (二) 检查开工前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是否满足开工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如有变化,应重新审查并报发包 人认可。

  2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进场情况和计划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进度的要求。

  3 进场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规格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原材料的储存量及供应计划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进度的需要。

  4 承包人的检测条件或委托的检测机构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

  5 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的复核,以及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 绘情况。

  6 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或商品混凝土供应方案以 及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风及其他施工辅助加工厂、设施的准备情况。

  7 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8 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措施文件。

  9 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

  10 应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

  11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和施工图纸的要求需进行的施工工艺试验和料场规划情况。

  12 承包人在施工准备完成后递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黄玉宁
7楼-- · 2019-01-28 09:53

  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第4.6.1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第4、5款的程序进行。

  7、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的决定。

  8、若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9、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

  10、发、承包人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 沈磊

    19:00-20:00 19:00-20:00 12月02日 19: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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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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