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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以前流程是,网上听课完成学时,然后考试,考试合格打印成绩单,到财政局盖章。 2、2015年起不需要到财政局盖章,考试合格后数据直接对接财政会计网,可网上查询继教情况。注意考试合格后过1个星期至1个月再上XX省财政会计网查。
每年都要继续教育24小时的,以前年度没接受的,自己在网上学习,通过了,就去当地财政局盖章;还有如果你没做什么违反会计法方面的事情,不会因为你没继续教育就给你吊销的;没工作单位,就不能注册,会影响你以后考中级的,建议你找一家单位,不工作挂着也行啊,至少可以累积工作年限
现在会计证继续教育不需要盖章,但需要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31条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完成后是去财政局盖章的,盖章时要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要委托代办证明。 2013 年8月27日,财政部以财会〔2013〕18号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管理体制、内容与形式、学分管理、、机构管理、师资与教材、监督与检查、附则8章38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6年11月20日发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予以废止。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技术手段等新变化,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部对2006年11月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不用盖章没关系的,如果你已经继续教育了,并且考试通过,他们电脑里有记录的,我都不盖章的
是要到发证机关去办理盖章和年检的,如果你长期不在绵阳的话,可以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移到你常在居住地,这样就比较方便了.但是办理转移时,需要注意个问题,就是要先去咨询你要转移到的地方财政局是否接收你调入,确定接收后,你再到绵阳去办理调出手续,之后办理调入.这些前提是要你完成相关年限的继续教育哦. 希望对你有帮助.
依据目前的相关政策, 过了期限的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还是能补盖章滴。
黄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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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以前流程是,网上听课完成学时,然后考试,考试合格打印成绩单,到财政局盖章。 2、2015年起不需要到财政局盖章,考试合格后数据直接对接财政会计网,可网上查询继教情况。注意考试合格后过1个星期至1个月再上XX省财政会计网查。
每年都要继续教育24小时的,以前年度没接受的,自己在网上学习,通过了,就去当地财政局盖章;还有如果你没做什么违反会计法方面的事情,不会因为你没继续教育就给你吊销的;没工作单位,就不能注册,会影响你以后考中级的,建议你找一家单位,不工作挂着也行啊,至少可以累积工作年限
现在会计证继续教育不需要盖章,但需要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31条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完成后是去财政局盖章的,盖章时要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要委托代办证明。 2013 年8月27日,财政部以财会〔2013〕18号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管理体制、内容与形式、学分管理、、机构管理、师资与教材、监督与检查、附则8章38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6年11月20日发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予以废止。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技术手段等新变化,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部对2006年11月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不用盖章没关系的,如果你已经继续教育了,并且考试通过,他们电脑里有记录的,我都不盖章的
是要到发证机关去办理盖章和年检的,如果你长期不在绵阳的话,可以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移到你常在居住地,这样就比较方便了.但是办理转移时,需要注意个问题,就是要先去咨询你要转移到的地方财政局是否接收你调入,确定接收后,你再到绵阳去办理调出手续,之后办理调入.这些前提是要你完成相关年限的继续教育哦. 希望对你有帮助.
依据目前的相关政策, 过了期限的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还是能补盖章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