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是什么
2024-03-25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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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中国民航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考生应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请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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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中国民航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考生应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请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
(一)分数要求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各招生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写明报研招办备案,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开。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二)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学院对外网站公布后执行。
(三)复试安排
1、第一阶段:一志愿考核阶段,复试对象为达到我校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
2、第二阶段:调剂阶段,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均要通过国家“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以上各阶段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
(四)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开。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五)复试方式
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招生学院复试方式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校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为备用平台,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由招生学院对外公布。
(六)复试缴费
1、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2、缴费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现场复试缴费:复试现场缴纳。
(七)复试组成及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衡量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小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内容由招生学院依据学科特点和人才选拔要求综合确定,在各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等方面。
(1)专业综合测试
招生学院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以笔试形式开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以面试或线上笔试形式开展,具体考核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和研究能力,考察考生专业领域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沟通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小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3、加试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以网络远程复试开展的以线上笔试方式开展考核。加试各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折算后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复试内容、分值权重和计算方法,经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九) 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满足招生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
(十)录取规则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录取规则并在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