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再进行修改。所有报名考生均需进行现场审核。2023年在福建考区审核通过且信息未修改的考生只提供《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进行现场审核。如果2023年已在福建考区通过审核的考生,但相关信息有修改的,现场审核时,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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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确认时间
1、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院的人员报名后,需将报名材料提交给本单位职称报考专职人员,报考专职人员需提前汇总登记报考人员名单于2月21日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名单报送至医政股邮箱(hawjyz2021@163.com),并于2024年2月23日、2月26日期间将本单位审核材料集中送到县卫健局进行现场确认(村卫生所由属地卫生院统一收集)。
2、民营门诊部、个体诊所的人员于2024年2月27日08:30-11:30;15:00-17:00(逾期视为放弃)到县卫健局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地点
县卫健局医政股(县疾控中心一楼108职工之家)
三、确认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需与“国家医学考试(福建)考生服务系统”上提交的一致,现场审核后所有材料将当场退还。
1、网上报名申请表,凭《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到现场确认并打印报名表。
2、试用期考核证明,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应届毕业生试用时间应填毕业时间至2024年2月,本科往届毕业生试用时间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大专学历2022年2月至2024年2月,中专学历2019年2月至2024年2月。助理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村卫生所报考人员的《考核证明》须盖村卫生所公章、卫生所法人代表签字,同时加盖镇卫生院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其他学籍验证报告无效;2001年以前的省外大专、本科毕业生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学历的,要提供省教委批文、招生花名册。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6、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诊所备案信息表》复印件,一个单位仅提供一份即可。村卫生所还需提供所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带教老师的执业类别必须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每个带教老师仅能带教2名考生(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带教老师可通用,即中医类别考生带教医师执业证书以141/142/150/341开头的可通用)。
8、外省户籍考生持外省中专学历需要提供当地省教委招生名单,闽籍考生持外省中专学历应提供本省教委的招生名单,自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情况登记表。
9、中医类别师承或确有专长需提供《福建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福建省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外省发放的证书不可作为报考依据。
10、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需提交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加试儿科、院前急救等的考生需提交加试承诺书。
11、民营门诊部、个体诊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军队考生建议使用身份证报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四、实践技能报考费
考生要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并绑定账号,后续审核结果及缴费通知等考试相关信息将直接推送到绑定账号的考试微信号,考生根据网上缴费信息提示,自行网上缴交。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将视为报名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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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再进行修改。所有报名考生均需进行现场审核。2023年在福建考区审核通过且信息未修改的考生只提供《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进行现场审核。如果2023年已在福建考区通过审核的考生,但相关信息有修改的,现场审核时,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一、现场确认时间
1、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院的人员报名后,需将报名材料提交给本单位职称报考专职人员,报考专职人员需提前汇总登记报考人员名单于2月21日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名单报送至医政股邮箱(hawjyz2021@163.com),并于2024年2月23日、2月26日期间将本单位审核材料集中送到县卫健局进行现场确认(村卫生所由属地卫生院统一收集)。
2、民营门诊部、个体诊所的人员于2024年2月27日08:30-11:30;15:00-17:00(逾期视为放弃)到县卫健局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地点
县卫健局医政股(县疾控中心一楼108职工之家)
三、确认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需与“国家医学考试(福建)考生服务系统”上提交的一致,现场审核后所有材料将当场退还。
1、网上报名申请表,凭《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到现场确认并打印报名表。
2、试用期考核证明,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应届毕业生试用时间应填毕业时间至2024年2月,本科往届毕业生试用时间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大专学历2022年2月至2024年2月,中专学历2019年2月至2024年2月。助理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村卫生所报考人员的《考核证明》须盖村卫生所公章、卫生所法人代表签字,同时加盖镇卫生院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其他学籍验证报告无效;2001年以前的省外大专、本科毕业生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学历的,要提供省教委批文、招生花名册。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6、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诊所备案信息表》复印件,一个单位仅提供一份即可。村卫生所还需提供所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带教老师的执业类别必须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每个带教老师仅能带教2名考生(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带教老师可通用,即中医类别考生带教医师执业证书以141/142/150/341开头的可通用)。
8、外省户籍考生持外省中专学历需要提供当地省教委招生名单,闽籍考生持外省中专学历应提供本省教委的招生名单,自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情况登记表。
9、中医类别师承或确有专长需提供《福建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福建省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外省发放的证书不可作为报考依据。
10、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需提交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加试儿科、院前急救等的考生需提交加试承诺书。
11、民营门诊部、个体诊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军队考生建议使用身份证报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四、实践技能报考费
考生要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并绑定账号,后续审核结果及缴费通知等考试相关信息将直接推送到绑定账号的考试微信号,考生根据网上缴费信息提示,自行网上缴交。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将视为报名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