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二级建造师成绩公布后哪些事项不做影响拿证?
2021-08-2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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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人事考试网正式开通了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通道后,就有同学对自己的成绩存疑,想要申请复核,其实成绩公布后,后续还有很多事项需要去做,那么江苏二级建造师成绩公布后哪些事项不做影响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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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资格审查
根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请考试合格人员于2021年8月25日-31日注册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核。
2、关于长三角互认注册
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江苏、浙江和上海两省一市的二级建造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互认注册工作仅限于在示范区内(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上海市青浦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其他地区暂不执行。如需咨询注册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相关注册部门。
3、关于复查成绩
应试人员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30日内(8月18日-9月17日)向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省直考区向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书面申请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