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年限规则

2021-01-18 14:22 1813浏览 1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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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让我疯
1楼 · 2021-01-18 14:32.采纳回答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年限规则:使用期限不满一年。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则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可以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材料。

低值易耗品在生产过程中能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可以有残值,由于价值低,使用期限短而采用简便的办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主要办法有: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花费的摊销分配,通常是通过编制“低值易耗品摊销分配表”。摊销分配时,应根据不同的使用部门、用途等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花费”、“管理花费”等账户及其明细账户有关成本、花费项目。对于企业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作为待摊花费分期摊销。

如果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期摊销法的企业,其低值易耗品是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的,到月终时应根据低值易耗品分类差异率,把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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