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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可以注册专监 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可以做总监 省外只能当监理员
由工作单位申请注销注册,按程序办理即可。
两种不同类的工作人员,所代表的利益方不同。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也就是代表业主方(甲方)的利益。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是对自己这方的人员、材料、机械等方面管理,使得项目进展顺利、项目更容易验收过关。
两者考试难度方面比较:二级建造师很容易。监理工程师则相对较难,需要取得中级职称后任职满3年才有资格报考。
你说的省监理工程师应该不是建设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吧,如果不是的话就可以的
正常进行,没有取消。
详情参考如下资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资格、注册执业行为,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监理的质量,根据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制订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五章,计三十三条,分别对《办法》的适用范围、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注册管理和执业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自二OO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员资格,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员的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
▶ 在资格管理方面,
1、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再重新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二、三级总监资格证书的,或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上,获得监理企业推荐,并通过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监理人员,不用参加资格考试,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办法》实施前,已取得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的监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员资格,并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证书》,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其余人员必须通过监理人员的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在每年的10中旬进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 在注册管理方面:
1、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再重新注册和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按规定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则必须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取得岗位证书。需要注册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所在监理企业依法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 在执业管理方面,
1、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企业执业,严禁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监理企业任职或兼职。
2、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一、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园区监理人员管理将按照《办法》施行,园区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将结合《办法》继续施行。
以个人身份证和密码进入系统,填写好相关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信息,注意一定记得要保存。然后点新申请链接,选择注销注册。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范围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的有关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持有的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初始注册申请的,还须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民的年龄未超过65周岁。
二、申请初始注册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申请注册专业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及近期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明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上述材料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同时申请人应向受理机关出示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受理人核查申请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申请初始注册的流程
1、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栏目,选择人员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进行在线申报。通过监理企业、建造业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身份加密锁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生成数据电子文档。
2、申请人向现聘用企业提交初始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到北京市建筑业资格注册大厅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北京市建委注册管理部门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建设部。
4、建设部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告,并完成审批手续,对准予初始注册的人员,由建设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更多注册监理工程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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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可以注册专监 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可以做总监 省外只能当监理员
由工作单位申请注销注册,按程序办理即可。
两种不同类的工作人员,所代表的利益方不同。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也就是代表业主方(甲方)的利益。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是对自己这方的人员、材料、机械等方面管理,使得项目进展顺利、项目更容易验收过关。
两者考试难度方面比较:二级建造师很容易。监理工程师则相对较难,需要取得中级职称后任职满3年才有资格报考。
你说的省监理工程师应该不是建设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吧,如果不是的话就可以的
正常进行,没有取消。
详情参考如下资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资格、注册执业行为,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监理的质量,根据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制订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五章,计三十三条,分别对《办法》的适用范围、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注册管理和执业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自二OO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员资格,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员的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
▶ 在资格管理方面,
1、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再重新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二、三级总监资格证书的,或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上,获得监理企业推荐,并通过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监理人员,不用参加资格考试,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办法》实施前,已取得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的监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员资格,并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证书》,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其余人员必须通过监理人员的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在每年的10中旬进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 在注册管理方面:
1、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再重新注册和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按规定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则必须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取得岗位证书。需要注册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所在监理企业依法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 在执业管理方面,
1、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企业执业,严禁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监理企业任职或兼职。
2、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一、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园区监理人员管理将按照《办法》施行,园区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将结合《办法》继续施行。
以个人身份证和密码进入系统,填写好相关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信息,注意一定记得要保存。然后点新申请链接,选择注销注册。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范围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的有关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持有的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初始注册申请的,还须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民的年龄未超过65周岁。
二、申请初始注册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申请注册专业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5、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及近期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明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上述材料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同时申请人应向受理机关出示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受理人核查申请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申请初始注册的流程
1、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办事大厅栏目,选择人员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进行在线申报。通过监理企业、建造业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身份加密锁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生成数据电子文档。
2、申请人向现聘用企业提交初始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到北京市建筑业资格注册大厅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北京市建委注册管理部门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建设部。
4、建设部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告,并完成审批手续,对准予初始注册的人员,由建设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更多注册监理工程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