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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运行与节能降耗新技术新标准及典型案例解析简介:第一篇 火力发电企业班组生产技术管理
第一章 班组管理
第二章 班组生产技术管理目标与要求
第三章 班组生产技术规范化管理
第二篇 安全生产技术综合管理
第一章 生产技术管理概述
第二章 科技管理
第三章 计算及其管理
第四章 环境保护管理
第五章 可靠性管理
第六章 节能管理
第七章 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
第八章 科技挡蘖管理
第九章 燃料管理
第三篇 运行管理
第一章 调度管理
第二章 经济运行
第三章 运行分析
第四篇 设备管理
第一章 设备投运前笆理
第二章 设备使用管理
第三章 设备检修管理
第四章 设备技术监督
第五章 锅炉压力容器热力管道安全管理
第五篇 安全管理
第一章 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章 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介绍
第六篇 火力发电厂基础知识
第一章 电力生产知识
第三章 电力技术经济指标
第七篇 中、小型锅炉设备及运行
第亠章 中小型锅炉结构
第二章 锅炉运行
第三章 锅炉异常工况及事故处理
第四章 锅炉辅机
第八篇 汽轮机设备及运行
第亠章 汽轮机结构及工作原理
第二章 汽轮机调节保安系统
第三章 汽轮机组启停及运行
第四章 汽轮机辅机设备运行
第五章 汽轮机组事故及处理
第九篇 电气设备及运行
第一章 发电厂一次接线及倒阐操作
第二章 发电机及其运行
第三章 变压器及其运行
第四章 电动机及其运行
第五章 变配电设备及其运行
第六章 电气设备二次控制和信号回路
第七章 电气一般保护回路
第八章 电力系统自动装置
第九章 直流系统和直流设备
第十篇 节能降耗技术和指标管理
第一章 能源基础知识
第二章 火电厂节能管理
第三章 火电厂指标管理
第四章 电站机组热损失和供电煤耗
第十一篇 火力发电厂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汽轮机运行
第三章 汽轮机检修
第四章 锅炉运行
第五章 锅炉检修
第六章 电气运行
第七章 电气检修
第八章 热工设备维护
第十章 燃料运行
耸十一章 燃料检修
第十二章 化学运行
第十三章 化学检修
第十四章 除灰作业
第十五章 修配作业
第十六章 水电作业
第十七章 运输作业
第十八章 乙炔氧气作业
算十二篇 发电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第土章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章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 公用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章 火灾与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章 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三篇 相关法律法规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一般大一点的发电厂至少有两个副总工程师,一个分管运行,一个分管检修。
职责包括: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生产技术管理,审批现场规程,处理现场重大技术难题,协调各专业之间的技术工作,指导生产技术人员工作,制订生产骨干的技术培训计划,主持运行(检修)分析会,主持生产事故技术分析,等。
作为培养,当然总工程师要做的事就是以后你要做的事,他的工作职责也就是你现在的职责。只不过说目前而言,你是协助总工程师。
发电厂电气运行分管设备:发电机及励磁系统,主变压器,升压站设备,高低压厂变及母线,厂用负载开关闸刀。直流系统,以上设备的二次系统及继电保护装置。
电气运行人员的职责就是负责上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以及事故处理,包括:开停机,倒闸操作,停送电,巡回检查,监盘调整,结算电量,清洁工作,异常及事故处理,保障检修的安全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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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06 火力发电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是监理公司全体员工规范地开展监理工作必须遵守的条件,是确保项目监理任务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BSC主要制订监理工作制度14项并简述如下:(每项制度的详尽内容将在《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中体现)
1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并认真作好审阅记录。
2 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设计单位向被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被监理单位执行。
3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被监理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师可审批,并报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监理部审批。
4 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被监理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 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差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工程隐蔽以前,被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被监理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被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 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被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书”,通知被监理单位,同时报送总监理工程师。被监理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7.1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7.2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被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现场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7.3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以外。
8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被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8.1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被监理单位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8.2 如被监理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被监理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8.3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8.4 被监理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8.5 监理工程师需要被监理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被监理单位执行。
9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9.1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9.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被监理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或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业主。
9.3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10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审查被监理单位编制的实施性计划,使之科学合理,满足总体施工网络计划的要求。
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11 投资监督制度
11.1 审查项目费用支付的合理性,重点抓好付款、费用变更的审核把关,以免早付、超付或费用增加;
11.2 定期进行费用分析,及时提出费用控制目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12 监理报告制度
12.1 监理月报制度;每月一报,主送业主,报送监理公司本部。具体格式和内容将在《监理规划》中体现。
12.2 监理年报告或总结制度。
13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3.1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13.2 被监理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13.3 被监理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业主,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3.3.1 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13.3.2 全部竣工文件
13.3.3 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13.3.4 工程小结
13.3.5 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14 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4.1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被监理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做出详细记录。
14.2 会议制度。主要会议一览表
14.2.1 监理内部会
14.2.2 现场协调会
14.2.3 安全例会
14.2.4 质量专题会
14.2.5 技术研讨会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设立 第五条 监理单位的设立,必须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查其资质,核定其监理业务范围,颁发《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六条 设立监理单位的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和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师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工人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人员总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专业、职称、技术工作年限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所有制性质和章程; (五)自有资金数额; (六)单位或主要成员从事电力工程建设的业绩; (七)技术装备情况; (八)拟申请的监理业务范围和等级。 第七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 (一)甲级、乙级监理单位资质,由所在地区的电管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核、签署意见后再报电力工业部审批。
(二)丙级监理单位资质,由所在地区的电管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批,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 第八条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按火力发电工程和送变电工程两类,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等级的资质标准如下: 火力发电工程类 (一)甲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30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二)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20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3.自有奖金不少于5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三)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5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且主要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送变电工程类 (一)甲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33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5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二)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22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三)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11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且主要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第九条 各等级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火力发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送变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送变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 (二)火力发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阶段全部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 (三)火力发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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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运行与节能降耗新技术新标准及典型案例解析简介:第一篇 火力发电企业班组生产技术管理
第一章 班组管理
第二章 班组生产技术管理目标与要求
第三章 班组生产技术规范化管理
第二篇 安全生产技术综合管理
第一章 生产技术管理概述
第二章 科技管理
第三章 计算及其管理
第四章 环境保护管理
第五章 可靠性管理
第六章 节能管理
第七章 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
第八章 科技挡蘖管理
第九章 燃料管理
第三篇 运行管理
第一章 调度管理
第二章 经济运行
第三章 运行分析
第四篇 设备管理
第一章 设备投运前笆理
第二章 设备使用管理
第三章 设备检修管理
第四章 设备技术监督
第五章 锅炉压力容器热力管道安全管理
第五篇 安全管理
第一章 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章 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介绍
第六篇 火力发电厂基础知识
第一章 电力生产知识
第三章 电力技术经济指标
第七篇 中、小型锅炉设备及运行
第亠章 中小型锅炉结构
第二章 锅炉运行
第三章 锅炉异常工况及事故处理
第四章 锅炉辅机
第八篇 汽轮机设备及运行
第亠章 汽轮机结构及工作原理
第二章 汽轮机调节保安系统
第三章 汽轮机组启停及运行
第四章 汽轮机辅机设备运行
第五章 汽轮机组事故及处理
第九篇 电气设备及运行
第一章 发电厂一次接线及倒阐操作
第二章 发电机及其运行
第三章 变压器及其运行
第四章 电动机及其运行
第五章 变配电设备及其运行
第六章 电气设备二次控制和信号回路
第七章 电气一般保护回路
第八章 电力系统自动装置
第九章 直流系统和直流设备
第十篇 节能降耗技术和指标管理
第一章 能源基础知识
第二章 火电厂节能管理
第三章 火电厂指标管理
第四章 电站机组热损失和供电煤耗
第十一篇 火力发电厂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汽轮机运行
第三章 汽轮机检修
第四章 锅炉运行
第五章 锅炉检修
第六章 电气运行
第七章 电气检修
第八章 热工设备维护
第九章 燃料管理
第十章 燃料运行
耸十一章 燃料检修
第十二章 化学运行
第十三章 化学检修
第十四章 除灰作业
第十五章 修配作业
第十六章 水电作业
第十七章 运输作业
第十八章 乙炔氧气作业
算十二篇 发电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第土章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章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 公用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章 火灾与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章 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三篇 相关法律法规
最新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运行与节能降耗新技术新标准及典型案例解析简介:第一篇 火力发电企业班组生产技术管理
第一章 班组管理
第二章 班组生产技术管理目标与要求
第三章 班组生产技术规范化管理
第二篇 安全生产技术综合管理
第一章 生产技术管理概述
第二章 科技管理
第三章 计算及其管理
第四章 环境保护管理
第五章 可靠性管理
第六章 节能管理
第七章 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
第八章 科技挡蘖管理
第九章 燃料管理
第三篇 运行管理
第一章 调度管理
第二章 经济运行
第三章 运行分析
第四篇 设备管理
第一章 设备投运前笆理
第二章 设备使用管理
第三章 设备检修管理
第四章 设备技术监督
第五章 锅炉压力容器热力管道安全管理
第五篇 安全管理
第一章 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章 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介绍
第六篇 火力发电厂基础知识
第一章 电力生产知识
第三章 电力技术经济指标
第七篇 中、小型锅炉设备及运行
第亠章 中小型锅炉结构
第二章 锅炉运行
第三章 锅炉异常工况及事故处理
第四章 锅炉辅机
第八篇 汽轮机设备及运行
第亠章 汽轮机结构及工作原理
第二章 汽轮机调节保安系统
第三章 汽轮机组启停及运行
第四章 汽轮机辅机设备运行
第五章 汽轮机组事故及处理
第九篇 电气设备及运行
第一章 发电厂一次接线及倒阐操作
第二章 发电机及其运行
第三章 变压器及其运行
第四章 电动机及其运行
第五章 变配电设备及其运行
第六章 电气设备二次控制和信号回路
第七章 电气一般保护回路
第八章 电力系统自动装置
第九章 直流系统和直流设备
第十篇 节能降耗技术和指标管理
第一章 能源基础知识
第二章 火电厂节能管理
第三章 火电厂指标管理
第四章 电站机组热损失和供电煤耗
第十一篇 火力发电厂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汽轮机运行
第三章 汽轮机检修
第四章 锅炉运行
第五章 锅炉检修
第六章 电气运行
第七章 电气检修
第八章 热工设备维护
第九章 燃料管理
第十章 燃料运行
耸十一章 燃料检修
第十二章 化学运行
第十三章 化学检修
第十四章 除灰作业
第十五章 修配作业
第十六章 水电作业
第十七章 运输作业
第十八章 乙炔氧气作业
算十二篇 发电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第土章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章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 公用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章 火灾与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章 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三篇 相关法律法规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一般大一点的发电厂至少有两个副总工程师,一个分管运行,一个分管检修。
职责包括: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生产技术管理,审批现场规程,处理现场重大技术难题,协调各专业之间的技术工作,指导生产技术人员工作,制订生产骨干的技术培训计划,主持运行(检修)分析会,主持生产事故技术分析,等。
作为培养,当然总工程师要做的事就是以后你要做的事,他的工作职责也就是你现在的职责。只不过说目前而言,你是协助总工程师。
发电厂电气运行分管设备:发电机及励磁系统,主变压器,升压站设备,高低压厂变及母线,厂用负载开关闸刀。直流系统,以上设备的二次系统及继电保护装置。
电气运行人员的职责就是负责上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以及事故处理,包括:开停机,倒闸操作,停送电,巡回检查,监盘调整,结算电量,清洁工作,异常及事故处理,保障检修的安全措施等。
火电厂监理不会为50虚拟财富来回答问题的,建议去北极星电力论坛里找。
附录06 火力发电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是监理公司全体员工规范地开展监理工作必须遵守的条件,是确保项目监理任务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BSC主要制订监理工作制度14项并简述如下:(每项制度的详尽内容将在《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中体现)
1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并认真作好审阅记录。
2 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设计单位向被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被监理单位执行。
3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被监理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师可审批,并报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监理部审批。
4 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被监理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 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差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工程隐蔽以前,被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被监理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被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 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被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书”,通知被监理单位,同时报送总监理工程师。被监理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7.1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7.2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被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现场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7.3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以外。
8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被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8.1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被监理单位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8.2 如被监理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被监理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8.3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8.4 被监理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8.5 监理工程师需要被监理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被监理单位执行。
9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9.1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9.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被监理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或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业主。
9.3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10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审查被监理单位编制的实施性计划,使之科学合理,满足总体施工网络计划的要求。
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11 投资监督制度
11.1 审查项目费用支付的合理性,重点抓好付款、费用变更的审核把关,以免早付、超付或费用增加;
11.2 定期进行费用分析,及时提出费用控制目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12 监理报告制度
12.1 监理月报制度;每月一报,主送业主,报送监理公司本部。具体格式和内容将在《监理规划》中体现。
12.2 监理年报告或总结制度。
13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3.1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13.2 被监理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13.3 被监理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业主,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3.3.1 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13.3.2 全部竣工文件
13.3.3 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13.3.4 工程小结
13.3.5 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14 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4.1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被监理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做出详细记录。
14.2 会议制度。主要会议一览表
14.2.1 监理内部会
14.2.2 现场协调会
14.2.3 安全例会
14.2.4 质量专题会
14.2.5 技术研讨会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设立 第五条 监理单位的设立,必须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查其资质,核定其监理业务范围,颁发《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六条 设立监理单位的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和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师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工人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人员总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专业、职称、技术工作年限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所有制性质和章程; (五)自有资金数额; (六)单位或主要成员从事电力工程建设的业绩; (七)技术装备情况; (八)拟申请的监理业务范围和等级。 第七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 (一)甲级、乙级监理单位资质,由所在地区的电管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核、签署意见后再报电力工业部审批。
(二)丙级监理单位资质,由所在地区的电管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批,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 第八条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按火力发电工程和送变电工程两类,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等级的资质标准如下: 火力发电工程类 (一)甲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30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二)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20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3.自有奖金不少于5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三)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5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且主要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送变电工程类 (一)甲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33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5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二)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22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三)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11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且主要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第九条 各等级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火力发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送变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送变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 (二)火力发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阶段全部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 (三)火力发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