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成本法会计分录
2020-10-2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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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法会计分录:按实际采购成本作如下处理: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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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法会计分录: 按实际采购成本作如下处理: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差额,或借方)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计划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期末结转差异: 借:生产成本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结转超支差) 借:材料成本差异(结转节约差) 贷:生产成本等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入、发出及结存,按照计划成本计价
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