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书注册后的有效期2008年获得及异地变更手续尽量详细的说明一下,谢谢

2019-01-10 01:04 869浏览 7回答
护士资格证书注册后的有效期2008年获得及异地变更手续尽量详细的说明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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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金生
1楼 · 2019-01-10 01:59.采纳回答

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你可以看一下护师的报考条件
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2、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报名参加2017年度护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黎海龙
2楼-- · 2019-01-10 02:08

执业注册的时候是需要在医疗单位从事护理工作才能注册。
执业注册成功之后证明可以在注册地点进行执业护士工作,有效期为5年,每5年要延续注册一次

黄甜田
3楼-- · 2019-01-10 02:07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樊改娥
4楼-- · 2019-01-10 02:04

以下是护士条例的相关规定,按你这种情况只能当实习人员对待,工资那就看医院的规定了: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樊开英
5楼-- · 2019-01-10 01:57

考完以后卫生部门会把你的成绩单寄到报考单位,你拿成绩单去注册才可以有证哦,下面是首次注册的规定 你自己看啊~
首次注册: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1份);
2、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9、正式人员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或毕业分配通知书,聘用人员提交正式聘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由单位人事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10、人事档案已在我市医疗机构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向执业所在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证书》。
11、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龚宇花
6楼-- · 2019-01-10 01:53

没有护士资格证书注册这个说法,只有护士执业注册,因为现在的护士资格证书是专业技术职称证,不是用来注册的,是用来聘职务和将来晋升考护师的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现在卫生部的规定是用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也就是那个考试成绩单)来作为依据的,注册后领取护士执业证书,这个护士执业证书的有效期是五年,如果到期仍然要从事护士工作那就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至于你注册后调动单位时怎样输护士执业注册的异地变更手续,那就应该按护士注册管理办法:
十三、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
这是卫生部的规定,就护士注册后的注册异地变更的范围来说:在省内异地变更只需要要到你要去的地方注册部门办就行了,但跨省变更手续有多麻烦,这个可真要看各省各地的规定了,因为各地确实不一样,比如说即使是护士执业注册信息已经联网了的地方,按理说首次注册异地不必要求你出具原考证地点的未注册证明,但有些地方仍然还是要求必须有,而你到原考证的省里卫生厅去办,他们可能说已经联网了不必办,拒绝出具未注册证明,两地这类矛盾的规定害死你跑断腿,当然你这是已经注册过了的异地变更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举这样的例子只是证明各地具体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好给一个详细的统一的东东,还是你自己去当地和你要调入的地方卫生注册部门问清楚他样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就拿异地变更注册手续里报送的材料要求各地也是不一样的,许多地方根本就不是象护士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只交那两个东东就行的,有的地方省里规定和卫生部不一样,而省内的各地市的规定也与省里的不一样,而且一般是越到下面要求越多。
比如在山东省山东卫生厅规定只要交: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就行,但是在山东省淄博市卫生局就规定要交: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4、市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市卫生局指定机构出具的护士执业注册考核合格证明;
8、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赖龙华
7楼-- · 2019-01-10 01:51

执业地点变换了的,则需要变更注册。

  • 孙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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