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
2020-07-21 09:26
1061浏览
1回答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税率13%,某日以外购100万货物打广告。
1.假如不视同销售,分录
借:销售费用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2.视同销售,分录
借:销售费用 113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3
老师是不是这样理解的?
比如,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税率13%,某日以外购100万货物打广告。
1.假如不视同销售,分录
借:销售费用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2.视同销售,分录
借:销售费用 113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3
老师是不是这样理解的?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最新文章|
最新问题|
最新经验
您好,按您的描述,外购商品用于广告可以不视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