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单位是一般纳税人粮食购销企业,现将旧称(已列入固定资产)出卖给个人,请问如何执行增值税税率?计税
2020-07-1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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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粮食购销企业,现将旧称(已列入固定资产)出卖给个人,请问如何执行增值税税率?计税依据请提供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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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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