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有租赁合同,每月给员工的租车费没超过500,有个人给公司的租车收据。请问这样可以汇算清缴扣除
2020-07-16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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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有租赁合同,每月给员工的租车费没超过500,有个人给公司的租车收据。请问这样可以汇算清缴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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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可以的,需要使用您公司内部自制的收款凭证,上面需要注明个人身份证号以及签字,才可以税前扣除。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28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