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企业取得的该笔政府补助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则该笔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更不能加计扣除。如果企业取得的该笔政府补助未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计入收入总额依法纳税的,则该笔收入形成的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且适用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取得的该笔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应按冲减后的余额确认。
相关规定原文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二、“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车主
关注
曹峥
19:50-23:00 19:50-23:00 04月23日 19:50-23:00
曹导AI研习社第二期招新啦
数据分析师
立即预约
谷燕燕
20:00-21:30 20:00-21:30
人事岗速戳!揭秘 3 个Deepseek妙招,招聘面试轻松
AI+人力
杨晨Alex
顶级大厂财务专家分享:有价值的分析得做到这些
安卓版
iPhone版
多个标签请以空格隔开!
企业取得的该笔政府补助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则该笔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更不能加计扣除。如果企业取得的该笔政府补助未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计入收入总额依法纳税的,则该笔收入形成的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且适用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取得的该笔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应按冲减后的余额确认。
相关规定原文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二、“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