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符合以下的条件您方可报考: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有人就行。护士好找工作
医学考试服务中心为您服务:你这个问题有分两种情况来说:1。你如果是在职读(就是说你早就在在护士行业里从事护理工作并被你所在医疗单位认可然后读的成人教育学历),那应该是能够参加护师考试的,卫生部是承认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学历的,不过看你的说法可能你是在当护士以前学的成人教育护理大专学历的。2。如果你不是全日制大专或至少没有全日制的中专学历,而是只有非在职参加成教大专护理学的自学考试的成人教育毕业证书,那就要看你是那一年取得学籍(考籍)的,如果你是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籍(考籍)的考生(并且只要你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那你就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可以参加相应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的,那才应该有你以前被允许参加过护士资格证考试的原因,同样也能继续参加护士职称类的更高一级的考试的资格,那当地卫生局说你不能报考的是因为是成教毕业的理由就不应该存在的,这是有正式文件规定的;但是如果你是在2002年10月31日后才取得学籍(考籍)的考生,或者虽然你是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籍(考籍)的考生但是在2005年12月31日后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那就可能确实不符合报考护师的规定了,甚至可以说你当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资格都存在问题了?但可能你考都考过了,可能不追究了,但那确实会对你考护师有影响的,那就真要看当地的卫生局的审核人员的宽松程度了,但确实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你是不够格的了。。。。另外楼上说的“医学类专业是个严谨的专业。现在只允许全日制的报考护师”,可能是把护理专业也当成了医学类专业,护理专业在中国是划归相关医学类专业而不是医学类专业,教育部、卫生部是“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但并没有停止“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是规定“自2002年10月31日起”“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可见相对来说,对于医学类专业就象上面所说的那样更严格些,就是在职人员也是不能参加“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不过也无从参与,因为已经停办了。但相关医学类专业是允许在职人员的以继续教育方式完成的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学历的。。
成人大专毕业可以参加护士资格证考试 。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报名参加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二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本人毕业证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国家卫生计生委 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中明文指出: 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那么本科和专科护士就更不能报考执业医师了。所以你想转行成为一名医师,比较困难。 1、你可以选择报考医学院,选择临床医学本科,那么本科毕业工作一年后,就可以报考执业医师,通过考试,颁发执业医师证书,你就是一名医生了。 2、你可以选择报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选择临床医学专业,那么专科毕业工作一年后,就可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颁发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继续临床工作二年后,你就可以报考执业医师,通过考试,颁发执业医师证书,你就是一名医生了。 3、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你也许不愿意读农村医学专业)。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可以,完全就可以。具体的看看护士资格证报考条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报名条件 编辑 初级: (一)临床医学专业类: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中级: 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报名点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具备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3年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成人高考的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护士证。 2016年护士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为: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三年制及以上);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三年制及以上);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黄琪玉
关注
王子悦
10:00-10:38 10:00-10:38
执业药师-中药二-第1讲
执业药师
立即预约
15:00-15:21 15:00-15:21
执业药师-中药二-第2讲
20:00-20:37 20:00-20:37
执业药师-中药二-第3讲
安卓版
iPhone版
多个标签请以空格隔开!
符合以下的条件您方可报考: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有人就行。护士好找工作
医学考试服务中心为您服务:
你这个问题有分两种情况来说:
1。你如果是在职读(就是说你早就在在护士行业里从事护理工作并被你所在医疗单位认可然后读的成人教育学历),那应该是能够参加护师考试的,卫生部是承认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学历的,不过看你的说法可能你是在当护士以前学的成人教育护理大专学历的。
2。如果你不是全日制大专或至少没有全日制的中专学历,而是只有非在职参加成教大专护理学的自学考试的成人教育毕业证书,那就要看你是那一年取得学籍(考籍)的,如果你是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籍(考籍)的考生(并且只要你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那你就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可以参加相应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的,那才应该有你以前被允许参加过护士资格证考试的原因,同样也能继续参加护士职称类的更高一级的考试的资格,那当地卫生局说你不能报考的是因为是成教毕业的理由就不应该存在的,这是有正式文件规定的;但是如果你是在2002年10月31日后才取得学籍(考籍)的考生,或者虽然你是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籍(考籍)的考生但是在2005年12月31日后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那就可能确实不符合报考护师的规定了,甚至可以说你当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资格都存在问题了?但可能你考都考过了,可能不追究了,但那确实会对你考护师有影响的,那就真要看当地的卫生局的审核人员的宽松程度了,但确实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你是不够格的了。。。。
另外楼上说的“医学类专业是个严谨的专业。现在只允许全日制的报考护师”,可能是把护理专业也当成了医学类专业,护理专业在中国是划归相关医学类专业而不是医学类专业,教育部、卫生部是“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但并没有停止“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是规定“自2002年10月31日起”“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可见相对来说,对于医学类专业就象上面所说的那样更严格些,就是在职人员也是不能参加“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不过也无从参与,因为已经停办了。
但相关医学类专业是允许在职人员的以继续教育方式完成的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学历的。。
成人大专毕业可以参加护士资格证考试 。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报名参加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二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本人毕业证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国家卫生计生委 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中明文指出: 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那么本科和专科护士就更不能报考执业医师了。所以你想转行成为一名医师,比较困难。
1、你可以选择报考医学院,选择临床医学本科,那么本科毕业工作一年后,就可以报考执业医师,通过考试,颁发执业医师证书,你就是一名医生了。
2、你可以选择报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选择临床医学专业,那么专科毕业工作一年后,就可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颁发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继续临床工作二年后,你就可以报考执业医师,通过考试,颁发执业医师证书,你就是一名医生了。
3、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你也许不愿意读农村医学专业)。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可以,完全就可以。具体的看看护士资格证报考条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报名条件
编辑
初级:
(一)临床医学专业类: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中级:
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报名点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具备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3年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成人高考的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护士证。
2016年护士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为: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三年制及以上);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三年制及以上);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