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2020-07-0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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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提问:
公告中写到“跨省异地施工单位代扣的施工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同时,《公告》明确规定,对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单位,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异地施工企业,只要在当地申报了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回到征管地就可以直接以异地申报的数据入账,并且能税前扣除。还不用担心社保缴纳的问题。
公告中写到“跨省异地施工单位代扣的施工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同时,《公告》明确规定,对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单位,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异地施工企业,只要在当地申报了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回到征管地就可以直接以异地申报的数据入账,并且能税前扣除。还不用担心社保缴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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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缴纳社保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