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请问个人申报所得税汇算时 工资薪金是上年实际收到的工资还是连未收到一起
2020-07-03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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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请问个人申报所得税汇算时 工资薪金是上年实际收到的工资还是连未收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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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收到的,没有收到不包括,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9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