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您好,暂时没有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自学考试破晓了
关注
高容国
20:00-21:00 20:00-21:00 07月07日 20:00-21:00
高sir的AI小课堂
AI启航
立即预约
曹骏
20:00-22:00 20:00-22:00 07月08日 20:00-22:00
实操复盘:一条爆款视频带货8w+
AI自媒体
安卓版
iPhone版
多个标签请以空格隔开!
您好,暂时没有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