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工资是5月发放,属于5月税款所属期,而5月税款要到6月初才申报,请问在5月初自己已经知道该员工在
2020-06-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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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工资是5月发放,属于5月税款所属期,而5月税款要到6月初才申报,请问在5月初我已经知道该员工在4月底离职了,我是应该在5月就在个税自然端系统里改为非正常,并且系统里写好4月的离职日期,还是在6月份报税的时候再来改为非正常呢?
如果我5月的时候就改成非正常了,离职日期选择的是4月份,请问,是否会影响我申报5月税款所属期的个税呢?
如果我5月的时候就改成非正常了,离职日期选择的是4月份,请问,是否会影响我申报5月税款所属期的个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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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会影响申报5月税款所属期的个税,要等报税后再修改。
员工4月离职,那么5月还要发放员工的工资,您在5月将状态改为非正常,那么6月就申报不了该员工的个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