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5月将一新建的办公楼转让给某单位,取得含税转让收

2020-06-23 15:27 3149浏览 1回答
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5月将一新建的办公楼转让给某单位,取得含税转让收入15750万元,由于该办公楼为营改增”之前建造,因此公司选择了简易征收办法缴纳了增值税。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士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为3000万元;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另该房产公司所在地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不考虑印花税的扣除因素。请计算该房产公司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后发表回答
  • 高容国

    20:00-22:00 20:00-22:00 09月15日 20:00-22:00

    AI让你准点下班: 自动写报告内容+PPT

    AI启航

  • 高容国

    11:30-13:30 11:30-13:30 09月19日 11:30-13:30

    AI让你准点下班: 自动写报告内容+PPT

    AI启航

  • 曹骏

    20:00-22:00 20:00-22:00 09月20日 20:00-22:00

    99%新人不知道的自媒体变现真相

    AI启航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环球网校快问 · 最新文章 · 最新问题
Copy 2018 https://wenda.hqwx.com/ All R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6038139号-3 / Smrz 京ICP备16038139号-3/ 举报电话:400-678-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