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岛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20年7月,琴岛公司发生以下有关销售商品
2020-06-22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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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岛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20年7月,琴岛公司发生以下有关销售商品的经济业务,要求编制相应会计分录
(1)7月1日,销售给甲公司产品一批,价款90 000元、增值税11 700元,货物已发出,款项尚未收到,给于对方的现金折扣为2/10,1/20,n/30,该批产品成本为65 000元,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①7月1日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成本
②琴岛公司7月9日收到货款
(2)7月10日,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价款40 000元(不含税价),给予对方10%的商业折扣,款项收到已存入银行。
(3)7月25日,上月销售给丙公司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全部发生销货退回,该产品成本15 000元,售价20 000元,华联公司在6月销售商品时,已经确认收入。该批产品已入库,货款也已退还给丙公司。
(1)7月1日,销售给甲公司产品一批,价款90 000元、增值税11 700元,货物已发出,款项尚未收到,给于对方的现金折扣为2/10,1/20,n/30,该批产品成本为65 000元,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①7月1日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成本
②琴岛公司7月9日收到货款
(2)7月10日,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价款40 000元(不含税价),给予对方10%的商业折扣,款项收到已存入银行。
(3)7月25日,上月销售给丙公司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全部发生销货退回,该产品成本15 000元,售价20 000元,华联公司在6月销售商品时,已经确认收入。该批产品已入库,货款也已退还给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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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应收账款10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费1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65000 贷:库存商品65000
借:银行存款101700-1800 财务费用1800 贷:应收账款101700
2.借:银行存款36000*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36000 应交税费36000*0.13
3.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20000*0.13 贷:银行存款20000*1.13
借:库存商品15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