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5日向乙公司赊销一批产品,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 000元,增值税销

2020-06-16 15:57 3482浏览 1回答
4、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5日向乙公司赊销一批产品,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 600元。华联公司开出发票账单并发出产品。根据合同约定,产品赊销期限为30天,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包括增值税。华联公司采用总价法进行会计处理。
要求:作出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应的会计处理。
(1)赊销产品,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2)收回货款。
①假定华联公司于3月10日收到货款,计算现金折扣金额的并编制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3分)
②假定华联公司于3月20日收到货款,计算现金折扣的金额并编制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
③假定华联公司于3月30日收到货款,编制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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