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农

2020-06-16 15:51 1252浏览 1回答
2.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每吨售价2000元,甲酒厂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甲酒厂负担收购粮食的铁路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运费金额930元。(2)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当月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甲酒厂负担收回白酒运费,取得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000元。(3)本月内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要求:(1)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2)计算甲酒厂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 吴睿岚

    19:30-21:00 19:30-21:00 07月31日 19:30-21:00

    用AI制图做副业,日赚500+

    AI启航

  • 知心助教-洋洋

    19:00-21:00 19:00-21:00 08月07日 19:00-21:00

    酷学当夏・福利先享—至高返现818元

    公司活动

  • 知心助教-洋洋

    19:00-21:00 19:00-21:00 08月14日 19:00-21:00

    酷学当夏・红包再加码—万元返现送不停

    公司活动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环球网校快问 · 最新文章 · 最新问题
Copy 2018 https://wenda.hqwx.com/ All R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6038139号-3 / Smrz 京ICP备16038139号-3/ 举报电话:400-678-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