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会计师负责甲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请逐项判断是否
2020-06-16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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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注册会计师负责甲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请逐项判断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在对销售发票进行细节测试时,将相关销售发票所载明的发票日期以及商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作为识别特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2)对于询问特定人员的程序,在形成审计工作底稿时,以询问的时间、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岗位名称为识别特征;
(3)在对期末存货进行监盘时,将监盘时间和相关存货名称作为识别特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4)在审计过程中无法就关联方关系及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将该事项作为重大事项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1)在对销售发票进行细节测试时,将相关销售发票所载明的发票日期以及商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作为识别特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2)对于询问特定人员的程序,在形成审计工作底稿时,以询问的时间、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岗位名称为识别特征;
(3)在对期末存货进行监盘时,将监盘时间和相关存货名称作为识别特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4)在审计过程中无法就关联方关系及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将该事项作为重大事项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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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特征应当具有唯一性,
1.发票日期以及商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不具有唯一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销售发票编号作为识别特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2.工号作为识别特征
3.产品编号作为识别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