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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护士执业有什么条件?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报名参加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二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本人毕业证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第十四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应当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相关说明: 第二十条 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军队人员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成绩发布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2014年护士执业注册登录时注册时输入图片中的数字总是提示不对怎么办?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刷新页面,或退出网页重新登录,请将输入法切换为英文半角输入。 3、网上报名时报名信息无法提交怎么办?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网上预报名系统要求浏览器版本为IE6.0或IE6.0以上,请先确认机器是在IE6.0浏览器上,如果不是IE6.0浏览器,请先将IE升级到6.0版本,然后再进行网上预报名工作。 特别提示:在报名时请停用上网助手、防火墙等拦截工具。 4、网上预报名登录密码丢失怎么办?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在考生登录页面上点击“找回密码”功能,输入注册时所使用的邮箱地址和校验码,系统将修改密码的链接发邮件到您的邮箱。您登录邮箱,点击链接,进行密码重置。 5、网上报名时出现照片上传不上去怎么处理?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系统中规定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不得带护士帽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6、遇到报名信息表无法打印,怎么办?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这是由于IE浏览器安全设置过高引起的,请在IE菜单“工具”——“internet选项”选择“安全”——“自定义级别”,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并将ActiveX相关控件设为“启用”或“提示”,然后进行打印;另一种解决方法为: ① 点击IE浏览器中的“文件”,选择“页面设置”,在“页面设置”中,将“页眉”、“页脚”两项中的文字或者其他删除为空。 ② 点击“文件-打印”,即可将申请表打印出来。 ③ 如果仍然无法打印,点击打印申请表界面的“另存为pdf”,到其他连接打印机的电脑上进行打印。 7、如果网上已经报完名,并且已经打印了申请表,能否再修改信息?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在确认网上预报名信息前,考生点击“撤销提交报名信息”按钮,撤销完毕后可以修改除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以外的信息。考生打印出的报名申请表上有验证码,验证码共四位,前两位随机生成,后两位代表考生的修改次数,考生可通过查看申请表上方验证码号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以后两位数字最大的版本作为最终版本来打印申请表,用于现场确认。所以修改完毕后,应重新打印申请表,以保持申请表上的信息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致。 8、关于网上支付问题。 1) 哪些地区不可以进行网上支付? 2) 支付不成功的原因有哪些?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1、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蒙古、浙江、安徽、河南、新疆兵团考区开通网上支付,其它考区尚未开通网上支付业务。二是只有在以上考区进行网上报名并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支付。2、一是银行系统拥堵,网上支付业务每天24小时开通,为确保一次缴费成功,考生应该避开 9:00到17: 00的缴费高峰办理缴费手续。二是帐户余额不足,除报考所需费用外帐户中应最少还有1元的余额,以确保缴费成功。
2014年护士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15日。 2015年护士资格证考试报名入口: (一)适用人员范围: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从2011年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取消护理学(初级士,原专业代码003),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可以按换证规定换领新版《护士执业证书》。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114号) 根据《护士条例》的规定,对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经审核合格,换领护士执业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合格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 (一)《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的; (二)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审核、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并按照首次注册进行办理。
登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址:,然后在数据查询处有执业护士查询的,在里面按照要求输入可以查询到护士资格证的编号。
护士资格证考试地点4月下旬公布,执业护士资格证考试地点在哪里请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所示考点考场及座位安排,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及打印办法详见考试通知。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报名点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具备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护士资格证编号查询,只能查询护士执业证信息在卫计委网站。个别地区卫生局网站可以查询自己地区的护士资格证信息,可以看下你们当地卫生局网站,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去问下卫生局,应该有记录的。
护士资格证报名条件 初级: (一)临床医学专业类: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中级: 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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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护士执业有什么条件?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报名参加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二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本人毕业证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第十四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应当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相关说明:
第二十条 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军队人员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成绩发布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2014年护士执业注册登录时注册时输入图片中的数字总是提示不对怎么办?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刷新页面,或退出网页重新登录,请将输入法切换为英文半角输入。
3、网上报名时报名信息无法提交怎么办?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网上预报名系统要求浏览器版本为IE6.0或IE6.0以上,请先确认机器是在IE6.0浏览器上,如果不是IE6.0浏览器,请先将IE升级到6.0版本,然后再进行网上预报名工作。
特别提示:在报名时请停用上网助手、防火墙等拦截工具。
4、网上预报名登录密码丢失怎么办?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在考生登录页面上点击“找回密码”功能,输入注册时所使用的邮箱地址和校验码,系统将修改密码的链接发邮件到您的邮箱。您登录邮箱,点击链接,进行密码重置。
5、网上报名时出现照片上传不上去怎么处理?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系统中规定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不得带护士帽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6、遇到报名信息表无法打印,怎么办?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这是由于IE浏览器安全设置过高引起的,请在IE菜单“工具”——“internet选项”选择“安全”——“自定义级别”,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并将ActiveX相关控件设为“启用”或“提示”,然后进行打印;另一种解决方法为:
① 点击IE浏览器中的“文件”,选择“页面设置”,在“页面设置”中,将“页眉”、“页脚”两项中的文字或者其他删除为空。
② 点击“文件-打印”,即可将申请表打印出来。
③ 如果仍然无法打印,点击打印申请表界面的“另存为pdf”,到其他连接打印机的电脑上进行打印。
7、如果网上已经报完名,并且已经打印了申请表,能否再修改信息?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在确认网上预报名信息前,考生点击“撤销提交报名信息”按钮,撤销完毕后可以修改除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以外的信息。考生打印出的报名申请表上有验证码,验证码共四位,前两位随机生成,后两位代表考生的修改次数,考生可通过查看申请表上方验证码号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以后两位数字最大的版本作为最终版本来打印申请表,用于现场确认。所以修改完毕后,应重新打印申请表,以保持申请表上的信息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致。
8、关于网上支付问题。
1) 哪些地区不可以进行网上支付?
2) 支付不成功的原因有哪些?
医学教育考试网回答:1、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蒙古、浙江、安徽、河南、新疆兵团考区开通网上支付,其它考区尚未开通网上支付业务。二是只有在以上考区进行网上报名并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支付。2、一是银行系统拥堵,网上支付业务每天24小时开通,为确保一次缴费成功,考生应该避开 9:00到17: 00的缴费高峰办理缴费手续。二是帐户余额不足,除报考所需费用外帐户中应最少还有1元的余额,以确保缴费成功。
2014年护士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15日。
2015年护士资格证考试报名入口:
(一)适用人员范围: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从2011年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取消护理学(初级士,原专业代码003),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可以按换证规定换领新版《护士执业证书》。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114号) 根据《护士条例》的规定,对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经审核合格,换领护士执业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合格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 (一)《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的; (二)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审核、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并按照首次注册进行办理。
登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址:,然后在数据查询处有执业护士查询的,在里面按照要求输入可以查询到护士资格证的编号。
护士资格证考试地点4月下旬公布,执业护士资格证考试地点在哪里请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所示考点考场及座位安排,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及打印办法详见考试通知。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报名点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具备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护士资格证编号查询,只能查询护士执业证信息在卫计委网站。
个别地区卫生局网站可以查询自己地区的护士资格证信息,可以看下你们当地卫生局网站,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去问下卫生局,应该有记录的。
护士资格证报名条件
初级:
(一)临床医学专业类: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中级:
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