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们是国有企业,应收账款里的企业现在破产清算,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

2020-06-10 14:22 1697浏览 1回答
我们是国有企业,应收账款里的企业现在破产清算,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后发表回答
工作
1楼 · 2020-06-10 14:44.采纳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bai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du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zhi照合同的约定dao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因此注销企业作为债务人应当依法清偿我的应付款项。

注销企业到期的应收、预付账款因依法主张其债权力,对确实无法收回而形成的坏账损失,如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者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及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等,允许在清算所得中作为损失扣除。

各级税务机关在办理注销清算时要防止企业故意放弃到期债权,或者以现金或实物抵债等形式收到应收款项后,仍然长期挂账,虚报损失。

要认真审核、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要求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程序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才允许扣除

  • 苏一老师

    20:00-21:30 20:00-21:30 03月05日 20:00-21:30

    PPT这样做,效率提升90%

    Office办公软件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环球网校快问 · 最新文章 · 最新问题
Copy 2018 https://wenda.hqwx.com/ All R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6038139号-3 / Smrz 京ICP备16038139号-3/ 举报电话:400-678-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