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护士资格证哪里领
2019-01-10 01:08
2079浏览
7回答
护士资格证哪里领听说是在广安大街上在广安大街的哪?什么时候可以领?听说是什么么人事局那的电话是多少?急需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最新文章|
最新问题|
最新经验
9月份左右可以领取,成绩单没什么用的,主要是证书和归档材料,如果用人单位需要成绩单才聘用你,那你提供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让用人单位查,不是更有说服力吗
关于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
初级(士)职称考试发证说明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轨的通知(卫办人发[2002]118号)要求,自2003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职称考试并轨。凡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职称考试,考试合格者,可领取两个证件:
一、护理专业初级(士)职称证书,到市卫生局三楼人事处办理。每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星期四收办证材料,包括准考证、成绩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30元钱,下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星期四凭身份证领取证书。
石家庄市卫生局地址为建设南大街188号(建设大街一直向南,距南二环200米路西石家庄市紧急救援中心院内),咨询电话66610031。
二、《护士执业证书》,在市卫生局医政处办理。每年首次注册只有一次,必须有单位,由单位统一组织,不对个人,具体事宜请咨询市卫生局二楼医政处,咨询电话66610050或66610051。
三、每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星期四同时领取护士成绩单,并补办护士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
1、补办准考证需提供身份证、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补办成绩单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包括姓名、丢失原因、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档案号、补办哪一个年度的成绩单、通讯地址、联系方式、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因成绩单需由市卫生局上交省卫生厅,再由省卫生厅到国家卫生部办理,所需时间3—5个月,可自己询问省卫生厅考试中心,电话85989802。
2018年石家庄护士资格现场考试现场确认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按照《冀价行费〔2017〕1号》的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6元。
(二)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考生在现场审核合格后到开票处开票缴费。
护士资格证领取地点一般为当地卫生局,领取时需携带考生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具体领取时间以当地公布的为准,建议多留意当地卫生局网站。
一、领证和首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领取《护士执业证书》和办理首次护士执业注册者,必须向注册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护士领证和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8、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9、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出具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
10、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无拟执业机构人员仅有《护士执业证书》,故免提供以上材料中的5、6、7项。
二、再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3、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体检单位盖章);
4、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与原件符合,单位盖章);复印件请使用A4复印纸粘贴,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中止注册五年以上,或按照《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者,还应提交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出具的接受3个月培训,并经业务技术考核合格的结果证明。
三、发证、注册程序
1、发证、首次注册程序
(1)统计领表。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注册机关或所在地县(区)卫生局为本单位申请注册护士领取《护士领证和首次注册申请表》,无拟工作单位者到户口所在地县(区)卫生局领取《护士领证和首次注册申请表》。
(2)准备材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县(区)卫生局。
(3)单位复核。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录入信息。各县(区)卫生局、二级以上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卫生局配备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并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无拟执业单位者信息由设区市卫生局录入。
(5)交表送审。各县(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统一交送注册机关。
(6)注册机关初审。注册机关组织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有关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设区市卫生局录入无拟执业单位者信息时,“四、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一览“工作单位”录入为“无”,“单位识别代码”录入为“0000”。
(7)各注册机关主管部门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04-2006年”(双数年注册)、或“2005-2006年”(单数年注册),并加盖“xx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
(8)省直、部属院校附属医院正式在编护士领证、首次注册材料直接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审核、注册。
2、再次注册程序:
(1)统计领表。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注册机关县(区)卫生局为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领取《再次注册申请表》。填表时应逐项如实填写,无变化项目也应该逐项填写。
(2)单位初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各齐注册所需材料并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再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3)录入信息。将护士再次注册信息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
(4)注册机关再审并注册。各县(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信息软件统一交送当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04—2006年”,并加盖“xx设区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
(5)再次注册工作必须在注册年12月30日前完成。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变更注册
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时,应向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甘肃省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等材料。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义诊活动,不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省内变更。由拟执业单位发给需变更护士《甘肃省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附件5)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基本情况栏目并签名,拟执业单位签署意见后,护士持此表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到原注册机关,原注册机构填写意见后留存一份,在注册软件上进行“省内变更(出)”虽并导出个人电子信息,由本人带往拟注册机关。另一份交拟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审核、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注明变更时间并加盖护士注册专用章,将信息录入注册软件。“省内变更(入)”(或导入其电子信息)。
(二)跨省变更、部队专业。
由拟执业单位发给需变更护士《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出省,以拟执业地表格为准,如无响应表格即用我省表格)或《甘肃省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入省)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基本情况栏目并签名。拟执业单位签署意见后,护士〈或代理人〉持此表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到原注册机关,原注册机构填写意见,在注册软件上进行“出省变更”。再将材料上报原发证机关,原发证机关签署意见留存审核表一份,另一份带(寄)回拟注册机关。拟注册机关审核后报拟发证机关,拟发证机关审核并收回原《护士执业证书》,发给新《护士执业证书》,再由拟注册机关办理注册手续。
(三)辖区内变更
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属于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直接在原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五、《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办的程序
(一)医疗机构护理古业人员《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当在15日内在省、市(县、区)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并凭有效证件和现执业单位介绍信到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到省卫生厅办理补证手续。
(二)补办证书的原则是补办遗失的相应证件,其证书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如实填写补证时间;如补正本,则在发证日期后标明“原证遗失、补发新证”字;如补副本,则在注册栏的各注项填写“原证遗失、补发新证”,以示与原证的区别。
护士资格证下各地发时间不统一,但一般会是在1月—3月份,在石家庄考的就在石家庄的当地卫生局领,到时会有通知,网上也会公布详细地址!
请问一下,护士资格证什么样子的。在哪里领的?职业资格证又是是那么东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