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一般纳税人,附加税为月报,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这个月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吗
2020-06-08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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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