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学考试毕业请求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0-02-2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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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自考报名,首次考试没有参与 ,今年网上查询个人信息时显示无此考生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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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毕业证的发放时间通常 是在7月和12月,也就是在请求 毕业后的一个月左右。
自考本科毕业证请求 :
首先应该在完成规则 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获得 合格分数 之后才可以思索 请求 毕业的事情。除此之外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请求 还有以下几个要求 :
1.考生完成所选专业一切 的规则 课程的考试和考核,每科最少要取得 60分以上;
2.过关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及辩论 环节;
3.获得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在以上要求 都到达 之后,各位自考生就可以预备 请求 毕业了,详细 的请求 流程考生将自己 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考生自己 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后,前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然后在规则 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职业 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894自考请求 毕业的时间: 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自考请求 毕业的流程:考生依据 专业考试计划本人 判别 并请求 毕业,自考办不担任 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凡契合 毕业要求 的考生,在规则 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详细 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请求 办理毕业证书。有些地域 采用网上申报毕业的方式 ,需要在规则 时间登录网站提交请求 信息,并下载《考生毕业请求 表》或《考生毕业登记表》核实信息并确定签字,在现场确认的时间段内交到确认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除上述资料 外,还需交验教员 资格证书。触及 省市转考的考生,转考分数 须有省级自考办开具的转考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有免考课程的考生须有省级自考办同意 的免考审批表。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契合 要求 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自考请求 毕业的要求 :参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有 下列要求 ,方可参与 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则 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分数 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则 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际操作 环节考核且分数 合格;
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需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这是关于 省自学考试毕业请求 时间是什么时候的解答。199自考毕业论文在过关一切 课程,也就是按专业考试计划获得 本科规则 的全部课程分数 合格的考生,包括口试 及课程实际操作 考核,这时候就携带准考证、专接本证明(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各科考试分数 单及免考证明、到自考办进行资格审定。请求 时间:上半年6月左右、下半年12月左右。
扩展材料 :
论文交费和选定指点 教师
考生在过关资格审定后要在规则 时间(通常一周左右)到主考院校办理交费手续。
主考院校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将根据 考惹事 先申报的选题方向,为考生指定指点 教员 ,并告知考生指点 教员 的详细 联络 方式。同时发给考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详细 资料 (包括撰写方式、论文门槛 、交稿时间、报到辩论 时间、论文参选标题 等)。
在与指点 教员 联络 前,考生应结合选题尽可能多地搜集有关材料 ,过关归结 、消化初步构成 论文写作的思绪 ,以便于师生间的沟通、交流,使指点 教员 能有的放矢地加以指点 。
论文的格式
(一)论文标题。
(二)作者姓名。
(三)内容摘要。通常 为中文摘要,如有英文门槛 则要附上英文摘要。摘要应该以研究目的、研究办法 、研究结果和结论,围绕主题展开,明白 引见 重点。通常 用200-300字高度概括全篇论文的精髓 。
(四)关键词。又称主题词,从论文中选出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通常 以3-8个词以明显 的字体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
(五)正文:1、绪论;2、本论;3、结论。
(六)参考文献。在论文主体的后面列出参考文献,目的在于标明 作者的迷信 态度和对前人劳动效果 的尊重,并方便读者去查阅参考文献之前专门列出一项“致谢”。
参考材料 :
149一、请求 学士学位要求 考生过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的全部课程(含口试 笔试 实习 实验),毕业论文经辩论 分数 优秀 且一次过关,思想品德经鉴定各个契合 门槛 者,依照 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则 ,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迷信 位。如论文辩论 没有过关,必需 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取得 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会有本人 的规则 ,考生应予以留意 。领取学位证书时间通常 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顺延半年。学位证书签署时间是各高校学位委员会同意 的时间。 二、学位资格限制 凡契合 要求 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过关者当前 不再补办。 三、申报学位顺序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契合 学士学位审批要求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通常 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请求 ,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请求 人档案资料 (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分数 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资料 ,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资料 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引荐 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门槛 对请求 学位者逐一 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过关者不再补授。 四、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状况 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背 四项基本准绳 的言行,或受学校及职业 单位纪律、行政奖励 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四处 理者; (3)未获得 请求 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五、学位外国语考试 考生在学期间每人最多可参与 三次外国语考试(包括毕业后一次)。毕业后可参与 一次学位外语考试(上半年毕业者须参与 当年学位外语考试,下半年毕业者可参与 次年考试)。这是关于 省自学考试毕业请求 时间是什么时候的解答。238
2019山东省自考毕业证请求 时间?
1、自考考生完成所学专业计划规则 的全部课程(含实习、实验、毕业论文或综合考试,下同)考试和考核,并获得 合格分数 ,思想品德鉴定契合 门槛 者,经审定由自考主考学校副署,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自考委)颁发毕业证书。2、自考考生在完成专业计划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领取了相应合格证书,在规则 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及复印件、《课程合格证书》、《非学历考试等级证书》、《准考证》、《课程学分证明》、《转考课程表》、《免考课程表》,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毕业请求 手续。申报本科毕业的自考考生,还需持专科毕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和盖有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专科段考试分数 复印件。填写《毕业生登记请求 表》,并交纳毕业生审定费。逾期按下届自考毕业生处置 。596自学考试考生完成所学专业计划规则 的全部课程(含实习、实验、毕业论文或综合考试,下同)考试和考核,并获得 合格分数 ,思想品德鉴定契合 门槛 者,经审定由主考学校副署,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自考委)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审定方法 如下:
一、毕业请求 考生在完成专业计划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领取了相应合格证书,在规则 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及复印件、《课程合格证书》、《非学历考试等级证书》、《准考证》、《课程学分证明》、《转考课程表》、《免考课程表》,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毕业请求 手续。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持专科毕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和盖有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专科段考试分数 复印件。填写《毕业生登记请求 表》,并交纳毕业生审定费。逾期按下届毕业生处置 。二、毕业审定(一)毕业审定职业 门槛 1、依照 国家政策规则 ,仔细 审核,严格把关。2、各审核项目必需 状况 清楚、精确 ,资料 完备 。3、专人担任 专项内容审核,并按顺序 逐级签字,加盖公章。(二)毕业审定职业 内容1、审核毕业生资料 能否 完全 、契合 门槛 。毕业生资料 包括:《毕业生登记表》、《课程合格证书》、《非学历考试等级证书》、《课程学分证明》、《转考课程表》、《免考课程表》、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本科毕业生资料 还包括专科毕业证书正本和专科段考试分数 复印件。2、审核考生的课程分数 及其学分。考生的课程分数 及其学分是指专业计划中规则 的各门课程分数 及其学分,以及按有关规则 可以顶替、免考的课程分数 。3、审核考生在参与 自学考试进程 中恪守 考试纪律和各项规则 的状况 。4、审核考生的自我鉴定和单位鉴定。包括考生的思想醒悟 、品德 质量 及职业 表现等方面的内容。单位鉴定由考生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 人事档案管理方法 和规则 担任 作出。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或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在校生其单位鉴定由就读院校担任 。5、有下列状况 之一者,暂不予办理毕业,待状况 查清后,随下届毕业或不予毕业。(1)毕业生资料 不齐或不契合 门槛 者;(2)未办理转考手续,无转考证明或转考档案未到者;或许 已办理转考手续,但在我省参与 考试获得 的合格课程门数不契合 门槛 者;(3)质量 恶劣、品德 败坏、守法 乱纪(含考试舞弊者)、受行政奖励 尚未撤销等思想品德不合格者;(4)各类证书及考籍资料 有涂改、伪造等严重舞弊行为者。6、劳教、劳改人员毕业审定依照 教育部自考机构教考试办[1992]20号文件办理。(三)毕业审定职业 顺序 1、县(市)自考机构初审(1)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考生所填写的《毕业生登记请求 表》将有关信息输出 计算机,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课程称号 、分数 和学分进行仔细 核对,打印出有考生报名数码相片的《毕业生登记表》,将该表交考生核对正确后,由考生送有关单位对其作出思想品德鉴定,并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前往 县(市)自考机构。(2)按毕业审定内容逐项进行初审。(3)各县(市)自考机构每年6月和12月上旬将毕业生数据库和毕业生资料 报市自考机构。2、市自考机构审核(1)按毕业审定内容审查县自考机构上报的毕业生资料 ,并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市自考机构签署日期上半年为6月20日,下半年为12月20日。(2)由计算机毕业审定辅佐 系统,分专业(包括同专业各个计划模块),按县(市)顺序,自动打印出《毕业生花名册》。(3)依照 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的门槛 从报名数据库中提取或采集毕业生的照片信息,合成毕业生数据库。(4)市自考机构每次须在规则 时间将汇总的毕业生资料 、毕业生数据库及经签字盖章的《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三份)报省自考委。3、主考学校审核主考学校是毕业审核的主审单位之一,其职责是对市、县(市)自考机构上报的毕业生资料 依照 毕业审定职业 内容进行审核。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副署盖章,签署日期上半年为6月25日,下半年为12月25日,同时在《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盖章。4、省自考委审批省自考委在市自考机构、主考学校审核的基础上担任 对考生毕业资格的最终审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难题 进行研究,依照 有关规则 严格把关。在审定合格的《毕业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签署日期上半年为6月30日,下半年为12月30日。并在《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盖章。由省自考委统一打印毕业证书内页,其照片采用市考办上报的毕业生数据库内的契合 电子注册门槛 的照片,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盖章,省自考委颁发毕业证书。每次毕业生审定职业 完毕 后,省自考委在规则 的时间内将毕业生的有关信息辨别 上报省教育厅和全国自考机构,并按规则 顺序 进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档案库,供社会网上查询。5、《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三份,市自考机构、主考学校、省自考委各一份。市自考机构、主考学校、省自考委审核人均须在《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名并加盖公章。6、《毕业生登记表》由市自考机构或县(市)自考机构担任 交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存入考生个人档案。毕业证书由市自考机构或县(市)自考机构担任 发放。7、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许 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和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三、毕业生档案库毕业生档案包括:1、《毕业生花名册》;2、《课程合格证书》、《课程学分证明》;3、《转考课程表》、《免考课程表》等;4、毕业生数据库;5、《毕业生登记请求 表》。其中1、4项由省自考委、主考学校、市自考机构永世 保管 。5项由县(市)自考机构保管 。2、3两项审核完毕 后返还考生。毕业生档案应有专人管理。毕业生审定职业 关系到国家和考生的利益,各级自考机构、主考学校必需 增强 指导 ,指定专人担任 ,严格按政策办事,根绝 不正之风,实在 保证质量。170考生完毕 了一切 本科自考课程,并完成了论文和辩论 ,就进入了最后的请求 学士学位的顺序 ,请求 学位的要求 和详细 手续大致如下:
一、请求 学士学位要求 考生过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的全部课程(含口试 笔试 实习 实验),毕业论文经辩论 分数 优秀 且一次过关,思想品德经鉴定各个契合 门槛 者,依照 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则 ,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迷信 位。如论文辩论 没有过关,必需 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取得 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会有本人 的规则 ,考生应予以留意 。领取学位证书时间通常 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顺延半年。学位证书签署时间是各高校学位委员会同意 的时间。二、学位资格限制凡契合 要求 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过关者当前 不再补办。三、申报学位顺序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契合 学士学位审批要求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通常 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请求 ,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请求 人档案资料 (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分数 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资料 ,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资料 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引荐 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门槛 对请求 学位者逐一 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过关者不再补授。四、不授予对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状况 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1)有违背 四项基本准绳 的言行,或受学校及职业 单位纪律、行政奖励 者;(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四处 理者;(3)未获得 请求 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五、学位外国语考试考生在学期间每人最多可参与 三次外国语考试(包括毕业后一次)。毕业后可参与 一次学位外语考试(上半年毕业者须参与 当年学位外语考试,下半年毕业者可参与 次年考试)。六、授予学位顺序 1 、参与 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2 、契合 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拟请求 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请求 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请求 表,经职业 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分数 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请求 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详细 规范 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交纳 一科次的报名费。4 、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资料 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七、补授状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一概 不再补授。(阐明 :由于各地的状况 不同,每个地域 的请求 时间、要求 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则 为准)这是关于 省自学考试毕业请求 时间是什么时候的解答。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