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9年5月份的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继续教育现场测验 是怎么进行?靠几场?几个科目?
2020-02-1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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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专业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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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准绳 上规则 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分为两种状况 :
1、拿到资格证书后,连续三年没有注册,需要参与 继续教育。
2、假如 拿到资格证书后,注册到一个公司,那从注册满第三年开始参与 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
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要求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获得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取得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1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选择参与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方式
第七条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现场测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适时组织专题讲座及现场答疑。
第八条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分六个专业组织施行 ,即: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及矿业工程专业。
第九条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每年安排继续教育40学时。注册一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应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养训练 内容,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添加 一个专业还应参与 所添加 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二级建造师获得 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所规则 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内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则 的继续教育学时。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