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的,请问我想考中级经济师需要到达 哪些条件?
2019-12-0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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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的,请问我想考中级经济师需要到达 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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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的,据我了解报名参与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契合 中级经济师报考条件。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依照 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供认 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报考条件
(一)契合 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与 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需 契合 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供认 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供认 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供认 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到达 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契合 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供认 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年人 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越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契合 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 二 ) 契合 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与 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独自 考试:
1. 契合 报考条件(一)中第 1 , 3 , 4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宣布 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契合 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与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9 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契合 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与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契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合法 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与 “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契合 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与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契合 (一)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94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与 “ 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局部 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报考单位参与 复试和操持 接收手续。推荐方法 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操持 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与 统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存 资格。
中国农业大学考研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等行为;
3. 身体健康状况契合 国家规定的体检规范 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 考生的学历须契合 下列条件之一:
(1) 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新生报到前须取得国家供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供认 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4)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取得书面同意意见书。
(5)获得国家供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到达 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宣布 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分数 单。
(6)国家供认 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契合 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6.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契合 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供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到达 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