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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中国卫生人才网初级中药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码(身份证等)进行查询。
2014执业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经12月正式开通,随后公布分数线,为让广大2014执业师考试考生及时查询成绩, 将第一时间提供了2014执业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考生可进入凭借姓名、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查询2014执业师考试成绩。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在当地的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建议打电话给当地人事考试中心。2014年执业药师分数线各科均为60分(每科100分为满分),2015年执业药师各科目试卷满分均调整为120分,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72分。可访问我们查看执业药师历年分数线。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一览表 年份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一)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 与法规 综合知识 与技能 依据文件 2015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72/120 72/120 72/120 72/120 人社厅发[2016]2号 2014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14]147号 2013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14]2号 2012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12]107号 2011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11]126号 2010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10]113号 2009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09]144号
2015年一月,2014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分数线公布: 临床执业医师:363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6 口腔执业医师:359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48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43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1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2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医,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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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在当地的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如果查询不到,建议打电话给当地人事考试中心。2014年执业药师分数线各科均为60分(每科100分为满分),2015年执业药师各科目试卷满分均调整为120分,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72分。可访问我们查看执业药师历年分数线。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一览表
年份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一)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二) 药事管理
与法规 综合知识
与技能 依据文件
2015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72/120 72/120 72/120 72/120 人社厅发[2016]2号
2014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14]147号
2013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14]2号
2012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12]107号
2011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11]126号
2010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10]113号
2009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 60/100 60/100 60/100 60/100 人社厅发[2009]144号
2015年一月,2014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分数线公布:
临床执业医师:363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6
口腔执业医师:359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48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43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1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2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医,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