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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成绩查询入口于2015年11月30日正式开通,执业医师笔试考生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可查询到2015年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成绩。 证书领取时间:各地区医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与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请大家具体咨询当地卫生局详细情况。在网上也能查到各地领取时间。
2014年的合格标准是60分,2015年的合格标准是72分!更多执业药师合格分数线,考试动态到233执业药师网看下哈,很有用的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 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014年执业中药师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 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4年12月31日会议讨论决定,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63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6 口腔执业医师:359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48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43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1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2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1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2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5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0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98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31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8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31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46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0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46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0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83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76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8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76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191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9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72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0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医,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5年11月30日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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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
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014年执业中药师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
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4年12月31日会议讨论决定,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63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76
口腔执业医师:359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48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43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51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2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1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2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5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0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98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31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8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31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46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0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46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0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83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76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8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76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191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9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72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0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医,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5年11月30日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