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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需提交《执业药师变卦注册表》(一式四份,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及其他材料,到省局人事处审查申报资料,等人事处指导审批后就可操持变卦手续。
报名单位是证明职业年份的,注册单位与报名单位不一样没有影响,假如注册时有门槛,变卦一下就可以。
报名单位为报名考试时的单位,注册单位是实践执业单位,随时可根据实践状况变卦
执业医师和执业药师不是一个考试类型,只需契合报名考试要求,都可以停止注册
可以,民营单位没成绩。事业单位由于牵涉聘任的成绩普通不给注册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和执业医师分数不同的系统,前者是药监系统,后者是卫生系统,因而两者是可以都考的。详细的执业药师好执业医师考试引见你可以阅读医学敎育|网上的报名考试指南,讲得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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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天星医考为您解答:
依照现有执业药师政策法规,未发现限制一个身份证同时注册执业药师和执业医师的相关规则。但是,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方法》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依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医师属于卫生系统,执业药师属于药监系统,目前的政策是可以同时运用的。请求人需提交《执业药师变卦注册表》(一式四份,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及其他材料,到省局人事处审查申报资料,等人事处指导审批后就可操持变卦手续。
同一执业地域变卦执业单位或范围变卦所需材料:1.执业药师变卦注册注册表(一式四份);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3.新执业单位合法停业的证明复印件。你也可以去我们的网站阅读,里面有更多关于执业药师注册、变卦的相关信息。报名单位是证明职业年份的,注册单位与报名单位不一样没有影响,假如注册时有门槛,变卦一下就可以。
报名单位为报名考试时的单位,注册单位是实践执业单位,随时可根据实践状况变卦
执业医师和执业药师不是一个考试类型,只需契合报名考试要求,都可以停止注册
可以,民营单位没成绩。事业单位由于牵涉聘任的成绩普通不给注册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和执业医师分数不同的系统,前者是药监系统,后者是卫生系统,因而两者是可以都考的。详细的执业药师好执业医师考试引见你可以阅读医学敎育|网上的报名考试指南,讲得很详细。
执业药师是担任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群众有关药物成绩的最适当人选。执业药师也称药剂师,或称药师,是担任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群众有关药物成绩的最适当人选。药剂师担任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呈现药物相互作用;并依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合适他们的药物剂型(如:药水、药丸、塞肛药等)、剂量;同一时刻,他们亦会教诲病人服用药物时要留意的事项和服用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施行,增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职业,依据人事部、政府药品监视管理局结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则》,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政府药品监视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视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第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请求注册并获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四条 执业药师依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域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消费、药品运营、药品运用;执业地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依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第二章 请求注册第六条 药品消费、运营、运用单位的人员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域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请求操持注册手续。第七条 请求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需同时具有下列要求:(一)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违法,恪守职业品德;(三)身体安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职业;(四)经执业单位赞同。第八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二)因受刑事处分,自刑罚执行终了之日到请求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奖励不满二年的;(四)政府规则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第九条 初次请求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初次注册请求表”,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自己6个月内的安康身体检查表;(五)执业单位证明;(六)执业单位合法停业的证明复印件。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无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无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请求操持再次注册手续。超越期限,不操持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生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十一条 请求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请求表”,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二)执业单位考核资料;(三)《执业药师持续教育注册证书》;(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自己6个月内的安康身体检查表。第十二条 凡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则完成持续教育学分,可保存执业药师资格。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请求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则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自己参与持续教育记载的《执业药师持续教育注册证书》。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